拒不协助法院执行 秭归一银行“任性”被罚

23.03.2015  18:05

      (通讯员:刘超  编审:陈群安),3月18日,因拒不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秭归县人民法院依法向某银行开出“罚单”: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

      近日,秭归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秭归某银行依法开展查询工作,执行法官按程序送达了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并提供了被执行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柜台工作人员收取查询通知书后,告知现在正是营业时间,业务繁忙,待查询有结果后通知。17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行询问查询结果,该名工作人员又以客户太多、无暇办理为由,拒绝协助查询。执行法官遂向其讲解拒不协助查询的法律后果后,不料该名工作人员非但不听,仍“任性”不为。执行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该银行进行处罚。考虑到该银行以往均能较好地协助法院完成查询工作,遂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该名工作人员罚款2000元。

      据悉,罚款决定书送达后,该名银行工作人员积极交纳了罚款,银行也按要求协助法院完成了存款查询工作。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