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五个关系 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必须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人大依法履职必须始终坚持首要前提,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根本保证。乡镇人大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结合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与党委形成一个和谐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才能使乡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与创新中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上级的会议精神主动向党委汇报,人大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向党委请示,工作中的建议主动向党委反映,党委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党委安排的任务主动完成。正确处理人大决定权和党委领导权之间的关系,把党委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努力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推动加快乡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来。
必须正确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要树立人大工作与政府工作分工不同、目标一致的工作理念,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从监督出发,把监督、支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重大问题不含糊,行政事务不干预。针对乡镇和区域发展的实际,应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围绕农民增收和社会保障发挥作用,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这是地方各级人大的基本职责。乡镇人大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执法检查、工作监督,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三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发挥作用。
必须正确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人大代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必须牢牢抓住。首先,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使代表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但要给代表交任务,还要教方法,组织代表参加各项活动,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代表的议政能力和履职水平。其次,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充分利用代表小组、代表活动室、代表活动月等多种方式,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第三要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及时帮助代表解决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宣传表彰,努力营造代表履职的社会氛围和宽松环境,把全体人大代表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切实发挥好代表的作用。
必须正确处理好与上一级人大的关系。县、市、区人大对乡镇人大虽然只是指导关系,但确保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在本区域内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乡镇人大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既要当好执行者,也要当好“传声筒”,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要与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多请示,勤报告,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上下一条心,下活一盘棋,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当前,我们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高发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人大代表有着自己独有的优势,这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人大及其代表联系群众紧密、群众基础广泛的特点和优势,敢于担当,示范引领。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种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家的“地”,要学会“弹钢琴”,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宜昌市点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游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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