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使用莫因噎废食
扶贫资金的使用,贵在雪中送炭,要在合理使用的基础上设计风险防范机制
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如何把扶贫资金用好、用到位、不浪费,是困扰很多贫困县的难题之一。不久前,审计署公布的2017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在抽查的59个贫困县中,12个县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导致6000多万元资金结存1年以上,其中5000多万元结存两年以上。
扶贫资金躺在银行“睡大觉”,是一种令人尴尬的浪费。在脱贫攻坚已有时间表的当下,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不知道怎么精准地用好这笔钱。尽管中央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明确把扶贫资金使用权下放到县,并且可以统筹使用。然而,有些地方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显得过度谨慎。据了解,有的贫困县要求各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申报产业扶贫项目,等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好了再验收,验收合格后才把扶贫资金拨付到产业扶贫项目上。
这种资金使用方式,的确足够安全,但整体效果很差。贫困户长期缺钱缺技术缺信息,发展产业本来就底气不足、信心不多,现在扶贫产业项目的启动资金还要自己垫付,等成功了才能获得支持,贫困户当然不愿意干。如果一味地等县里统一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的主动性也会大打折扣,脱贫进程就会被拉长。
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兼顾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率,关键是建立一个资金使用、统筹、监督既分工又协作的运行机制。在全国率先脱贫的河南省兰考县,建立了“村决策、乡统筹、县监督”的扶贫资金分配运行机制,有效地解开了扶贫资金使用的纠结。扶贫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下拨到各乡镇财政所,由村里民主决策确定扶贫项目和分配对象,经乡镇统筹协调后,乡镇财政所负责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或贫困户,县扶贫办的工作主要是看项目立项和实施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扶贫资金是否用于精准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贫困户、扶贫项目是否有明显效益。这样一来,县扶贫办不再充当“运动员”,而只是“监督员”“裁判员”,乡镇党员干部不再只是执行者,更是参与者、见证者。这样既调动了广大贫困群众和各个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又提升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其实,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最好的方式,并非一味地规避风险,想把风险全部化解掉,而是充分地披露信息,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还以兰考县为例,他们采取“村内上墙,县内上网”的方式,从村委会民主评议扶持对象,到具体支持项目和金额,都要让老百姓充分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予以公示;每到年终,驻村工作队、乡镇、村委要联合组成考核组,逐户查看贫困户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公示扶贫成效。既没有让扶贫资金“趴在账上”,又防止了拿钱不干事的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扶贫资金的使用,贵在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要在合理使用的基础上设计风险防范机制,切莫为了追求理论上的绝对安全,不愿负责、不敢担责,让扶贫资金失去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