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全力打赢湖北扶贫开发攻坚战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 李鸿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部分省市区扶贫攻坚座谈会上,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扶贫开发工作。湖北扶贫攻坚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们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的耻辱感、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责任感,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动员全省力量,以背水一战、舍我其谁的气势在荆楚大地打一场扶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大战。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扶贫开发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扶贫开发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对扶贫开发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们要从“五个不是”角度,深刻理解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1.如果解决不好贫困问题,就不是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我们绝不能让一个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现在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五年多时间,时不我待,扶贫开发要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真抓实干,确保所有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不掉队。如果不能让全省590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有人掉队,那我们就没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如果解决不好贫困问题,就不是社会主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我们搞社会主义,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无比的优越性。这要求我们首先必须摆脱贫穷,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贫困问题,不能带领人民群众最终走上共同富裕道路,那我们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就名不副实,也没有意义。
3.如果解决不好贫困问题,就不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的一贯思想。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农村是我们党的隆兴之地、发家之地,也是我们党实行改革开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再生之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破题在农村。我国现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大多数集中在农村。如果解决不了农民的脱贫问题,就对不起农民、辜负了农民,我们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共产党人。
4.如果解决不了贫困问题,就不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必须为人民服务。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尽快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做不好这项工作,不能解决好贫困问题,我们就不是人民政府。
5.如果解决不了贫困问题,实现的就不是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把握好“如期”、“全面”两个关键词。“如期”就是要求我们2020年之前一定要建成;“全面”就是全国所有地区、所有民族、所有人群全体进入小康社会。如果到时我们一方面宣布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方面还有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我们就难以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就会失信于人民群众。
二、深刻认识把握精准扶贫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座谈会上,全面系统深入阐述了精准扶贫的思想,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明确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到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实践之中。
1.精准扶贫是我们党扶贫开发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精准的核心就是具体、确切、落实,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户、每一个贫困人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思想,体现了扶贫攻坚的时代特征,是对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方法的重大创新,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根本指针和基本遵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以来,全省共解决225.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探索了“一红一绿”、“616”对口帮扶工程、对口援疆机制等扶贫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精准度不够的问题。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聚焦“精准”二字,努力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
2.精准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阶段性特征的必然要求。当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决胜阶段,工作要求更高,因而指向要更准、针对性要更强,要变“大水漫灌”为定向“喷灌”、定点“滴灌”。经过多年扶贫开发,我省剩下的590万贫困人口脱贫难度更大,而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剩五年多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实施精准扶贫,才能提高扶贫效率,圆满完成扶贫任务,不落一人如期解决脱贫问题。
3.精准扶贫是湖北扶贫攻坚的硬任务。湖北作为扶贫大省,国家明确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有3个涉及湖北,加上省定的幕阜山片区,一共是4个片区,涵盖37个县市、4821个村、192万户、590万人。全面小康有整体标准,还有结构标准,同时我们自加压力,提出到2019年要实现全部脱贫,扶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要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针对贫困地区、贫困户、贫困人口,制定到2019年扶贫攻坚到村到户到人行动计划,把精准扶贫落实到行动中。
4.精准扶贫是检验干部作风的重要战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身先士卒、以上率下,始终心系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多次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边疆地区,调研扶贫工作,走访困难群众,关心百姓疾苦,为我们树立了光辉典范,也是对我们巨大的鞭策和激励。能否做到精准扶贫,实质上考验的是我们干部的作风,看干部是否苦干实干真干。
三、坚决打赢湖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
近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先后组织贫困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到贵州学习考察,邀请贵州同志来湖北宣讲文朝荣同志先进事迹,召开全省扶贫攻坚动员会,在十堰召开现场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对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了顶层设计,我们要按照《决定》的部署,确保扶贫攻坚决战决胜。
1.加大扶贫攻坚硬投入。要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省、市州、插花地区县(市)分别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要强化行业部门投入机制。各级行业部门要将更多的资源投向贫困地区贫困户。要健全社会力量帮扶投入机制。全力打造“10·17”扶贫日等公益品牌,促进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要创新金融扶贫投入机制。支持贫困县统筹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担保金机制,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行贫困户人身财产扶贫小额保险全覆盖。要探索建立扶贫资源资本化投入机制。积极推行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改革试点,最大限度释放贫困村贫困户的资产潜能,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收益。要建立土地资产收益支持扶贫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优先保障贫困县和贫困村。要建立扶贫投入县级整合机制。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要建立贫困地区生态动态补偿机制。要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监管机制。
2.扛起扶贫攻坚硬责任。要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军事作战原则,实行挂图指挥作战,将减贫脱贫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减贫脱贫责任书。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扶贫开发负总责,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省里负责制定目标、出台政策、调配重大项目、筹措资金等重大事项。市州党委、政府主导,县委、县政府作为作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突出县级落实的主体地位,形成责任到人、任务上肩、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扶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履职履责问题上,军中无戏言,“完不成任务提头来见”。
3.构建1+N扶贫攻坚硬支撑。所谓“1”,就是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出台的《决定》。所谓“N”,就是建立健全八大支撑机制:一是约束机制。对贫困县在“摘帽”前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集中干什么有明确规定。二是帮扶机制。成立扶贫工作队,对全省贫困村实行全覆盖,限时完成脱贫任务,不脱贫、不脱钩。三是考核机制。在贫困县限期3年“摘帽”期间,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及成效,不以GDP考核为主。四是退出机制。确定贫困县退出标准,建立退出指标体系、退出机制和后续帮扶机制。五是创新机制。要整合各种资源为“精准”服务。六是责任制。责任制核心就是问责、追责,形成闭环效应。七是精神支撑机制。精神区位是决定工作最后成效的关键因素。能不能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关键在于形成精神激励导向,提振全省各级干部精神状态,使各级干部盯住扶贫攻坚目标执着用力。八是用人导向机制。鼓励干部在贫困地区有追求有作为,形成以科学发展论英雄、凭为民实绩用干部的导向。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一场决战决胜的攻坚战,成败在于战斗。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排除万难,顽强拼搏、决战决胜,如期全面完成湖北扶贫脱贫目标任务,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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