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水务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19.12.2017  18:54

(张启龙)12月18日,笔者从房县水务局获悉,该局被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房县水务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着力抓硬件和软实力建设,助力创建工作出成果。硬件建设上,以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为载体,对机关小区进行统筹规划,建设观赏喷泉鱼池一口,栽植杨梅、香樟、红继木球等13个树苗品种,安装草坪灯和射灯,并对12间车库楼顶统一布局绿化,完成绿化面积658平方米,被省住建厅命名为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

为掀起文明单位创建浪潮,房县水务局采取召开全县水务系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学习市、县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有关文件,在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宣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房县“十字”价值观宣传广告牌等多形式,大力宣传文明,营造风清气正、形成共建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完成制作户外大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告牌一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房县“十字”价值观路灯广告牌48个,文明创建宣传展板16块;水务系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

开展系列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青年志愿者参加义务植树,与精准扶贫村结对举办文体活动比赛,女干部职工到野人谷岩屋沟景区拣拾垃圾,保洁责任区河流卫生,新建河流湿地植物,安装城区一级饮水水源区防护网、监控视频等活动,突出抓手,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向新高度,显现新成效。完成发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宣传单(读本)6100张(本),宣传手提袋980个,咨询、受益群众1.23万人;安装饮水水源区钢护网、绿化植物隔离带6.6公里,新建湿地植物带1.8万平米;义务植树近2000株;保洁河道38公里,清理垃圾15吨;开展文体活动3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