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推进补充耕地指标交易
28.04.2016 22:3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为化解一些地方后备资源不足、落实占补平衡困难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推进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办法》共26条,明确了交易原则、范围、条件、方式,以及交易资金管理等内容。《办法》在制定过程中,着重强调补充耕地指标交易须立足于“实”。
一是补充耕地指标须确实存在。《办法》指出,补充耕地指标是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确认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指标转让方应提供拟转让指标项目相关证明资料,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现场核实认可后,才可划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储备库。
二是补充耕地指标须用于实处。《办法》要求,指标受让方申请竞买的指标总数不得突破本地区近3年经批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年平均数,且必须用于申报项目的占补平衡,不得再次进入市场交易。在规定时间内未将竞得指标使用完毕的,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指标交易活动。
下一步,省国土资源厅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指标交易平台,出台指标交易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快推进我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8.04.2016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