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小麦救灾减灾专项收购
经湖北省政府同意,7月26日,湖北省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召开会议,布置湖北省2016年救灾减灾小麦专项收购工作,标志着湖北省救灾减灾小麦专项收购正式启动。
6月1日,湖北省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按照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质量标准,收购的小麦不完善粒率要小于等于10%。今年4月以来,该省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和多轮强降雨,粮食等农作物受灾严重,导致大范围小麦不完善粒超标,孝感、随州、荆州、荆门、宜昌、仙桃、天门、潜江等地超标较为严重。由于不完善粒超标小麦不能进入最低收购价范围,部分地区农民手中超标小麦销售困难,市场收购价低于最低收购价。
据悉,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本省小麦不完善粒超标情况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救灾减灾,保障农民大灾之年不减收,出台优惠政策,抓好小麦收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7月22日,湖北省政府批准实施2016年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小麦专项收购政策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小麦收购标准。对2016年生产的不完善粒率在10%-20%之间、容重在710克/升以上的小麦实施专项收购,执行期到9月30日结束。二是制定保护价格。由相关县市政府指定一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承担专项收购任务,收购价为1.13元/斤,高于目前市场价0.1元/斤左右。三是做到应收尽收。计划收购量由各地政府调查核实本地超标小麦数量向省相关部门申报,确保农民手中的超标小麦应收尽收。全省首批专项收购计划15万吨。
从本次会议上获悉,小麦专项收购是应对当前严峻灾情,积极抗灾自救,保障农民大灾之年不减收,保护农民利益的重大政策;是惠农暖民心、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支持湖北省防汛救灾的具体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当前防汛救灾的严峻形势,以严的作风、实的责任,确保应对“灾害98+”、实现“损失98-”的目标。要牢固树立政策意识,履行好政策执行主体职责,主动担当,牢固树立农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