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在全州率先对加油站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28.12.2016  19:07

   2016年12月23日,恩施市环保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销售分公司首批十个加油站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加油站运营过程中的油气挥发排放明确了排放浓度标准。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将为强化对加油站油气排放环境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加油站在装卸油、给机动车加油过程中,如果未进行油气回收,会产生大量的油气(非甲烷总烃),而这些气体也是空气环境污染的重要“凶手”之一。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控制加油站油气排放列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改善州城大气环境质量,确让恩施“天更蓝”,恩施市环保局对恩施市强力推进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城区XX个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改造,经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下一步,恩施市还将对所有经验收合格的加油站核发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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