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
为有效整合法律顾问资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切实破解部分单位对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重视不够,少数法律顾问履职不力等瓶颈,恩施州委、州政府就进一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质增效提出明确要求。
建立工作常态。推行政府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将法律顾问选拔聘用纳入公共服务交易平台,实行“阳光操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部门涉法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运行机制,确保研究带全局性重大事项的决策会议,必须有法律顾问参加;决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和与相对方签订的合同等,必须有法律顾问审查;诉讼、投资、采购、突发事件应对、信访积案化解等涉法事务,必须有法律顾问把关,出具法律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思路,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抓好“少数关键”的法治教育。
提升服务水平。公开公示全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本信息,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坚持市场导向,鼓励支持州内外优秀律师参与重点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法律顾问人才引进力度。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服务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队伍,加强法律顾问的培训,教育引导法律顾问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
强化宣传引导。组织电视台、报社、主流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进度、工作模式、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社会知晓率。组织开展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服务“法治恩施”建设专项调研,用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组织开展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专项检查,严肃问责法律顾问聘用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加强法律顾问履职监管,及时纠正查处法律顾问违规违纪行为。(李晶 罗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