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水文局积极服务地方水政执法工作
29.12.2015 11:08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张宝林)12月28日,由恩施州水文局编制的《鹤峰县小干溪水泥厂河段田某某涉河私房建筑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了恩施州防汛抗旱办公室的组织审查,该报告为鹤峰县水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水事违法行为提供了科学依据。
据悉,鹤峰县容美镇康岭村村民田某某在未经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容美镇康岭村一组芭蕉河一级支流小甘溪水泥厂河段沿河兴建私房,房基相对占用主河宽20.3%,直接影响河道行洪及区域防洪安全。
违建私房事件经鹤峰地方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鹤峰县水利水产局本着科学、公正执法理念,委托恩施州水文局开展该违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该局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在极短时间内高效、优质地完成了本项目评价工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强拆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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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5 11:08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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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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