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奖励生态考核优秀县市

18.05.2017  10:53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彦睿)昨从恩施州获悉,鹤峰县、巴东县、恩施市分别获得了州财政下达的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资金,他们在2016年度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获评优秀等次,分获一二三名。

   2016年,恩施州专门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自2016年起,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市进行奖励。

   恩施州规定,这批奖励资金,各县市可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综合整治,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及中心集镇生态景观、公共绿地建设和空气质量改善,生态产业发展项目,生态文化建设项目,环保能力建设项目等7个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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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