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
25.03.2016 18:5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月25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近日出台了《湖北省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底将建成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三级急救网络。
《方案》提出,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1-2家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为县(市、区)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辖区急危重症孕产妇的首诊救治、会诊及转诊工作。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1-2家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市(州)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辖区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及转诊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确定5家部省属医院为省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省级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会诊、转诊及技术指导工作。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本辖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网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承担辖区内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的组织协调、救治与转诊、会诊、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各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应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业务工作的院长具体负责,加强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机制。由产科、内科、外科、新生儿科、麻醉科、检验科、超声诊断科、妇女保健科、重症医学科等专业技术骨干组成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在业务副院长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开展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与转诊工作。
《方案》强调,各地在抢救急危重症孕产妇时,应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的原则,必要时要请上级医疗专家参与会诊抢救。确因技术、设备等条件无法实施有效救治的,应及时组织转诊。并与当地采供血机构、120急救中心建立协作机制,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工作,优先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提供血液和护送车辆,确保母婴安全。(刘曲 王丹)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5.03.2016 18:50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