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抛弃市场监管“节庆模式”

11.11.2014  09:56

  “双十一”前夕,国家质检总局扮“神秘买家”,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抽查359家企业502批次产品,显示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等合格率只有73.9%。对质检总局的行动,社会上既有赞许,也有质疑:“电商只是假货的销售渠道之一”,“没事查查实体店吧”。

  所谓“双十一”成了购物节,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好事。但正如人们所言,长期以来,实体店里假货也不少见,按理也是该查的。比如标识100%羊绒针织服装充斥实体商店,但依质论价,其羊绒含量到底有多少很值得怀疑。现在未必有纯为电商生产的企业,则质监部门专门加强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抽查,就是缺乏依据的做法。

  近两年很多人有一个印象,就是一到重大节庆时段,市场监管部门就活跃起来,媒体上关于他们采取行动的新闻就多起来。种种抽检、风险警示之类,都从这些部门发布出来。此次“双十一”前,工商总局也召集阿里、京东等10家电商约谈,要求他们对照以往问题自查自纠,严禁先提价再打折。但人们奇怪,实体店平时一直在搞先提价再打折活动,却很少见有谁管。

  这也许可以算作一种新的市场监管模式,我们不妨名之曰“节庆模式”。各种节庆期间自然是消费者购物的旺季,这时候市场监管部门也张着耳朵、睁大了眼睛,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但使他们活跃起来的可能不是消费风险,而是此期间市场处于众目睽睽之中,消费进入舆论场,监管者出场的宣传效应很强烈。抽查一下,警示几句,既显示监管者的存在,更表达出他们的责任心,这是官员所乐见的。

  但“节庆模式”有一个两极化特点:节庆期间特别活跃,平日里特别倦勤,看着自己分内工作就是提不起精神。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质检部门平时是以公布商品质量抽查结果体现自己的存在的,但时间一久,人们像是有了“耐药性”,不知道抽查结果有何意义。一到热闹的时候,监管者就闪亮登场;而在平凡日子里,消费者几乎感受不到监管的存在。

  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现在人们很容易就可从网上查得,比如质检总局的机构职能包括“主管全国质量”工作,工商总局“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但他们尽到自己的责任没有呢?应当说,他们的工作离广大消费者的要求还有距离。质检部门的职能是主管质量工作,质量抽查是一种监管手段,在质量工作中居于次要地位。为了提高“中国制造”的质量,他们做了些什么,全国人民真的很想听听他们的工作汇报。

  质检与工商等部门在“双十一”前采取行动,背景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民众消费意愿。要想改善消费环境,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具体怎么做,有待监管部门改革探索。但可以肯定,“节庆模式”的工作方式,必须予以抛弃。由总局把企业召集到北京开会,不如坚持长期执法到现场去。(杨于泽)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