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小微企业免税范围从2万元扩至3万元

08.10.2014  10:13
        小微企业发展再迎利好。10月1日起,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小微企业免税范围从2万元扩至3万元。
  此次新政策规定,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张茜、朱彦、杨凯、吴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