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部署开展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26.11.2014  12:14

  法制日报北京11月21日讯 记者刘子阳 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推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司法行政、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弘扬依法治国理念、深化平安中国建设、推动我国道路交通文明进程的有效载体,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六大活动。

  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在城市、高速公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各级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全国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地区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不同人群,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各级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

  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一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运输企业(单位)名单,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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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