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清真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

12.09.2014  14:44

  根据国家宗教局统一部署,湖北省民宗委年初下发了《关于2014年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广泛开展清真寺文明创建活动。在各级民宗部门的推动和指导下,各地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大力宣传发动,抓住年度创建的重点任务,因地、因教制宜,固强补弱,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成为创建活动的真正主体。伊斯兰教协会针对全省清真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脏、乱、差突出问题,制定了清真寺文明卫生“6条标准”。各地伊协、清真寺高度重视,依据“规范有序、环境整洁、殿堂庄严、浴室洁净、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要求,认真抓好清真寺环境卫生整改。通过扎实的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在较短时间内,使清真寺的环境卫生有了较大的变化,整体面貌和社会形象有了大的改进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