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枝江市工商局开展“天价鱼”事件讨论促进规范执法
近日,宜昌枝江市工商局针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天价鱼”事件中所涉商家价格违法、政府部门履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在系统上下组织干部开展讨论活动,“以案说法”、“以案学法”,让所有执法一线、维权一线的干部深刻反思,对规范执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围绕涉事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如何定性找法律依据,集中学法
通过了解媒体所报道整个事件的经过,涉事餐馆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把人工养殖鳇鱼当野生鳇鱼售卖,欺诈消费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未按时申请延续,无证经营;证照与牌匾名称不符,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上述种种行为涉及多类法律法规,也涉及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与交叉。在讨论中,同志们重新梳理学习了该类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据,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等内容。对于老同志而言,温故知新,对新同志而言,“以案学法”,快捷有效。
二、围绕事件中各执法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集中反思
讨论中,同志们一致认为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我们的工作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行政作为,更要依法、合理、文明、规范、快速作为。该事件中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的种种言行和处事方法,成为我们对照检查的一面镜子,在分析和评价他们的同时,也告诫自己在工作中应注意的大是大非和小事小节: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得有一种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行为习惯,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我们应该有一颗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公仆之心,作为一名工商执法人员,应该有一种法纪和程序至上的责任意识。
三、围绕类似消费申投诉如何处理的问题研究处理办法
如果你在工作中接到消费者类似的举报该怎么办?这是本次讨论活动的另一大议题。有的强调联动维权、联合执法,发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有的强调要提高调解能力的技巧,有的强调要防患于未然,平时做好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有的强调要有沉着应对矛盾,冷静分析问题,全面把握事情原貌,有的还强调平时要做好法规宣传,要管好自己的队伍,要树立至高的工商执法威信。
讨论活动中,广大干部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在事件的定性分析等方面虽然意见各有不同,但是对于该事件所体现出的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和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看法却高度一致。通过这次的专题讨论活动,也让系统内每一名执法干部意识到红盾肩章之下的臂膀所担负的沉甸甸的职责,对规范执法有极大的警示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