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在线采集技术供求信息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发〔2013〕60号)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鄂科技规〔2014〕3号),并结合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实施和湖北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组织开展技术供求信息在线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技术成果供给信息:可转让、转化的各种技术成果。
需求信息:各类技术需求、融资需求。
专家信息:各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技术专家。
二、采集范围
技术成果供给信息和专家信息重点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填写;需求信息重点由企业填写。
三、采集方式
采集范围内的各类机构及自然人,登陆http://jhsb.hbstd.gov
.cn/cg.html,注册后(已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过的单位无须注册),直接在线填报提交。
已入库技术成果信息及部分专家信息,请成果所有人(或单位)及专家个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最新情况核实及补充完善后提交即可,未入库成果及专家可直接填报;技术需求信息由企业或个人登录系统后自行填报。
四、有关要求
1.省科技厅委托湖北技术交易所统筹协调全省范围内的信息采集工作。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及各国家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的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也可指定一个机构负责;中央在鄂及省直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科技部门负责本单位内的信息采集工作。
2.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信息采集入库工作,确保所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省科技厅将根据“科技十条”及实施细则要求和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实施办法,对信息提供单位及入库并成功转化的本省科技成果,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3.本采集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若遇问题可及时与相关联系人联系。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召开全省科技成果工作会,请各单位将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整理汇总,届时集中讨论解决。
同时,请各地市科技局及各单位至少报送一名信息采集专员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并将专员情况于9月26日前报送至湖北技术交易所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 :李成杰18062581038
肖 悦13995645110
刘利华027-87135877 18971669770
QQ群:369379411
附件: 信息采集专员情况表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