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行政审批工作检查

30.07.2014  12:19

(孔双健) 为了解和掌握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7月下旬,随州市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县级水利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先查阅档案资料,再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检查县级水利部门开展水保方案审批情况。查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否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审批是否规范。二是检查县级水利部门开展水保监督检查情况。对已批复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水保监督检查是否做到了全覆盖,检查后是否下达了检查意见,查处案件等程序是否合法。三是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查看县级水利部门是否按程序进行了水保设施验收,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同时,还听取了各地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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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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