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交通 服务百姓民生
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是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湖北交通运输系统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线的安全生产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长效化工作,保持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截止目前,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已经连续27个月没有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水上更是连续5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即便如此,安全工作依然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大意,我们深知,安全工作的基础还很薄弱,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较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安全工作永远都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逐步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以安全工作的新成效,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百姓民生,推动交通新发展。
一是要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落实安全责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办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全面执行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失职渎职问责追究等制度。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严格落实“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等“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要强化安全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要强化依法治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一定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积极弘扬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权利的法治精神,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公路、水路交通及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管,实施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好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三是要强化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依法行政和职责法定的要求,对现有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做到职责定位准确、工作程序明确、运行监督规范。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构建完备的安全体系。要严格落实“四不两直”的工作制度,加大暗查暗访工作力度。大力推行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预防预控,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开曝光。要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述职制度,加大安全绩效和业绩考核权重。要创新科技手段,加快推进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科技兴安,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四是要强化安全三基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快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和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平安交通”试点示范建设,整体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是要强化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时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屏障。要深刻吸取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的教训,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紧密联系实际,着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物资的配备和应急基地的建设,加强应急资源整合,提高应急物资的使用效率。要加强与公安、安监、消防、医疗、气象、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路地、路警、路网及省际间的联勤联动,积极应对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完善应急救援装备,逐步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