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水利局全力打造“廉洁高效阳光”服务
(向继武 向裕 李待陆)“有了县局下发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我们操作起来方便多了……”12月1日,建始县三里乡水管站长黄海鸿说。据悉,建始县水利局围绕打造“廉洁、高效、阳光”服务,规范水行政许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水行政许可有效实施。
严明党风廉政纪律,确保水利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紧紧围绕省、州水利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明党风廉政纪律,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廉政风险点内控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任务分解到岗到人,限期限时,有力地保证重大工作任务的整体推进,确保水利建设和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公权监督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县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了《建始县水利水产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建始县水利水产局水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办法》,《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七条,对水行政许可实施的职责,水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的程序,水行政许可的费用,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界定。
持续开展工程廉政建设专项整治,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廉洁公平。开展对工程廉政建设领域的专治活动,着力推行信息平台建设,督促各项目业主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行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廉洁公平。严格推行水利建设市场诚信激励惩戒机制,实现市场有序公平发展。着力建立市场诚信机制,从源头上保证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阳光、廉洁,为优质高效完成水利建设提供根本性保障。建立诚信档案,对有效遏制不规范行为,激励诚信品质,规范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实地调查,确保设计深度。突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专项整治,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水泥砼、建设工序进行了强制性规范和要求。建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行造价监督和评审制度,加强国有资金监管。有效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