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4S店可同时卖多品牌车 新车价格或拉低

22.08.2014  12:21

  本月初,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昨日,湖北省工商局召集省内45家主要汽车经销商,召开针对《公告》的研讨会,随着备案制度的取消,对于“汽车超市”、“汽车大卖场”的多种经营模式,湖北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为其开启绿灯。

  “汽车超市”呼之欲出

  “备案停止后,一家4S店可以卖多个品牌汽车,‘汽车超市’、‘汽车卖场+综合维修厂’等经营模式将登场。”在昨天的会议上,湖北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刘艺介绍,湖北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同步推行《公告》,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新《公告》带来的影响,刘艺认为,对于进口车经销商来说,在取消备案制后,只要符合海关政策和相关法规,有渠道的非授权经销商也可以通过进口组织货源,不再受制于厂家。比如我省的骏马集团,它有渠道从国外进口车辆,但由于没有厂家授权,一直不能备案,随着备案制度的取消,这一问题将迎刃而解。

  武汉捷路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童隽对记者介绍,新政意味着一家店可以卖多个品牌汽车,部分集团经销商就可以利用手中授权品牌,集中开辟一个展厅,同时售卖多个品牌,“特别是在二三线城市,可以降低经销商的场地租金和人力成本”。

   综合业态或将拉低车价

  随着新政的实施,此前“独此一家”的4S店销售模式将被打破,竞争的激烈也有望带来新车价格的下滑。“以后将出现汽车超市与汽车4S店并存的综合业态。”武汉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罗吉文认为,以后代理了多个品牌的经销商,可以打通旗下各个店同时销售多个品牌汽车,这样能降低综合经营成本,拉低新车价格。而品牌4S店的销售模式也不会消亡,会实现综合服务功能。

  “对于综合性市场来说,我们更愿意看到汽车超市的出现。”竹叶山汽车市场招商部门负责人陈先生表示,该市场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例如引进一家大经销商旗下的多个汽车品牌同时进驻市场,形成扎堆效应。他认为,打破厂家垄断的销售模式、经销商话语权增强,对拉低进口汽车价格都有好处。

  厂家点不点头是关键

  经销商们欢呼雀跃,但车企们却有着自己的担忧。“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上海大众华中区负责人向记者说。

  如果一个集团同时拥有多个品牌的授权,可否在一个店内同时售卖多个品牌的汽车?对此,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和东风标致华中区负责人均表示,品牌一般都与经销商签有协议,不能在一家店内同时售卖其它品牌。如果违背协议,除了会给予相关处罚外,还可以取消授权。

  和上述品牌不同,东风风神湖北大区总监林一松对记者说:“经销商可以卖我们的车,但是我们并没有规定他们不能卖别人的车。”林一松认为,未来一个4S店同时售卖多个品牌汽车是完全有可能的,关键在于经销商和主机厂之间的博弈。

  品质和售后需要监管

  “一店多卖”可以促进汽车经销领域的竞争,但同时也会带来很多问题。林一松认为,比如销售、售后服务等,“4S店是否有能力卖好、修好所有的产品?如何权衡多个品牌之间的利益?这些都会是新问题”。

  据介绍,10多年前,汽车大市场也曾活跃于汽车流通领域,但由于难以保证车辆品质及售后服务,曾备受诟病。如今重新“出山”,市场监管该如何跟上?对此,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通过强化消费维权,引导和督促汽车经营者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公开汽车配件价格和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信息,建立维修登记制度等措施,对市场进行监管。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