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环境执法监管亮点频出
“改善环境质量这一年”之执法监管篇
敢于碰硬严执法 勇于创新善用法
——2016年环境执法监管亮点频出
◆中国环境报讯 记者原二军
承上启下,因地制宜,锐意创新,既严又实。观察这一年的环境执法监管,不仅能看清这项工作的进展状况,更能看清楚其在推动环境质量改善进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这一年,随着《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深入实施,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守法氛围逐渐形成;联合执法更趋成熟,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日益完善,执法效果得以保证;创新执法更加务实,“双随机”全面推开,提高了执法效能;能力提升更有针对性,“大练兵”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锻炼队伍,提升了士气。
严执法,敢于碰硬;能执法,善于借力;会执法,勇于创新;大练兵,提升水平。2016年,环境执法监管工作重拳出击,亮点频出,效果显著。
严执法:深入实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2016年,随着《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深入实施,各地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得到广泛运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2016年5月27日,环境保护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导会,选择环境污染较重、立案监督案件较少的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区的检察院、环保厅进行了重点督导。
法律落实更彻底、运用更熟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各地对法律的运用也更加熟练,有力推动了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
数据更能说明问题。通过梳理2016年环境保护部通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来看,5类案件数量呈逐月上升趋势,与去年同期相比也呈上升趋势。2016年1~11月,全国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798件,同比上升31%,罚款数额达75012.8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同比上升100%;限产、停产案件4410件,同比上升76%;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同比上升89%;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25起,同比上升17%。案件数量1000件以上的地区有7个,分别为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安徽、河南、山东,占全国案件总量64%。
江苏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贺震说,这些数据折射出各地对环境法治要求的理解更加深入,对环境执法手段的运用更加得力,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更强。
一批重点典型案件得以查处,有力震撼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各地环保部门认真落实环境法律法规,对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极大震撼了环境违法行为:
上半年,北京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严厉查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违法案件,开出4600万元罚单,并曝光了十大典型案例;
6月,因超标排污、私设暗管,湖北省荆州市环保局对湖北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罚款57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下属公司华丽公司处以2196万元罚款,这是湖北史上最大罚单;
7月,备受关注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8·28”非法小电镀环境污染案在历时8个月后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最终被绳之以法;
11月,福建省三明市环保局依法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西部水务(福建)有限公司处以162万元罚款,这也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三明市开出的最大罚单。
……
一桩桩重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被查办,背后是环保部门重拳出击,敢于碰硬,高悬环境执法利剑,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严打数据造假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环境在线监测数据既是企业排放的真实记录,又是环保部门执法履职的根本依据。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造假提出了更为严厉、明确的处罚。2016年,各地环保部门严打环境造假数据行为,效果显著:
3月,福建龙岩长业水务公司通过在监测仪器内放矿泉水瓶方式进行数据造假行为被环境执法人员查获,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人员被行政拘留5日;
5月,山东省环保厅查处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两起监测数据造假事件,两家企业均被处以10万元罚款,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负责人被拘留;
河北省昌黎县环境监测人员三进现场,查获秦皇岛索坤玻璃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5月,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后,有关负责人被拘留7日,企业被处以20万元罚款;
……
随着打击数据造假力度的加严、造假行为被抓现行,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震慑了不法企业的侥幸心理,从源头上确保了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各地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如贵州省开展“环保风暴”专项行动打黑清污;山东省专项检查焦化、火电、钢铁、锅炉等重点行业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浙江省从2016年4月25日-9月6日开展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等,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整治了一批污染企业,彰显了环境执法的威力。
能执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更趋成熟,执法效果得以保障
《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出台后,各地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设,有效解决环境执法进门难、取证难、移送难问题。2016年,各地联合执法更趋成熟,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大大提升了环境执法权威。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环境执法人员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业务水平,环境保护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首次联合举办培训班,对全国210余名环保、公安、检察部门从事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了跨专业、跨学科培训,有力推进了各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在省级层面,许多省份已经探索出成熟的合作机制:
浙江省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通过设立联络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夯实司法保障,一批要案大案得以查办。从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施行到2016年10月,全省刑事拘留占全国46.79%,向公安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占全国40.17%。截至2016年11月,全省向公安部门移交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752件,其中行政拘留2018人,刑事拘留3426人,有力震慑了违法排污者。
山东省环保部门、检察部门之间联动日益紧密,全省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案件数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数量、审判机关判决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云南省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强联合,公安机关针对环保部门对刑事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存在不足的实际,做到提前介入,提供支持帮助,有效提高了环保部门发现环境污染犯罪线索的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
在湖南省,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建立了案件分析定性绿色通道和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公安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建设,有力打击了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机制,提高了环境执法效果。
如何让联合执法更具针对性、更高效,一些地市也开展了积极尝试:
江苏省常州市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合作由调查取证前移到了案件线索摸排上,公安机关定期派人,从环境监察支队汇总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中,筛查存在环境污染犯罪可能性的线索,进一步调查,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于2016年8月增设了治安巡警支队环境保护侦查大队,各区县也成立相应机构,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在大型专项执法行动中,都将环保警察列入分组配备力量,联合执法成为常态。从2016年6月13日~11月4日,汕头市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2宗、行政案件39宗,抓获违法嫌疑人147人,行政拘留128人,逮捕12人,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四川省什邡市针对环境执法人员经常被拒之门外,遭遇调查难、取证难、执法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专门成立了环保警察中队,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执法效率。
福建省晋江市为依法促进案件“快移、快侦、快破、快捕、快审、快判”,环保部门经前期摸排后发现明显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参与联合执法,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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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为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保障。2016年6月~11月,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46397家、责令整改企业5866家、环保立案查处1539件、移送公安部门330件,有力打击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会执法:“双随机”提高执法效能,让环境执法更公正、透明
2016年,各地推广“双随机”执法模式,通过创新执法方式,随机抽取污染企业和执法人员,杜绝人情执法和任性执法,提升了执法效能,让环境执法更阳光、透明,取得了显著效果。
建立在线抽查系统,确保全程留痕。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重庆等省(市)环保部门在全省(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了统一的在线随机抽查信息库和系统。安徽、河南、广东、广西、湖北、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正在建设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抽查系统。
创新分类分级模式,实现差别化监管。地方环保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依照环境污染程度、违法风险等级,将污染源分为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同时,根据环保部门级别,对不同类别的排污单位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加大对存在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污染源的抽查比例,实现差别化监管。
拓宽监督参与渠道,确保随机抽查真实有效。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合肥市和安庆市、湖南省长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随机摇号全过程。江苏省泰兴市环保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义务监督员等,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邀请市民检查团和主要媒体,全程参加到“双随机”执法检查中。辽宁省、深圳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省长沙市等对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将违法企业失信记录及时纳入环境信用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加大环境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严格实施保密管理,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性。为保证随机抽查的有效开展,地方环保部门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确保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广东省深圳市对每月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产生的被查污染源名称采取加密措施,随机抽取配对的执法人员在检查前方可对加密污染源名称解锁查看,且必须在解锁后12小时内完成对该污染源的检查。浙江省嘉兴市将抽取的被检查企业名单由市民代表装袋密封,交市环保局保密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在摇号和突击检查时,将检查人员手机全部关闭,交由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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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双随机”执法时,各地还因地制宜,进行创新:
河北省制定了“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现场监察记录、统一录入上报系统、统一汇总调度制度、统一信息公开制度和统一考核制度。
重庆市为441家市级重点监管对象逐一“定制”了清单,为一般监管对象制定了统一的清单,清单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行、排污许可等11个方面。
山东省临沂市建立了环境污染“双罚制度”,在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等额扣缴属地财政资金,以此强化当地政府对企业的环境监管责任。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启动了“双随机+三监联动”执法,即“双随机加上监测、监察、监控联合执法”。铜山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戴西岗说,借“双随机”检查行动之机,积极联合监测、监察、监控,提高了执法效能,使环境监管更加立体化、全方位化。
浙江省玉环县实施环境作战“1+2+1”模式,即一名老同志带两名新同志,加上一个环境监测人员,在全县组成17个作战单元,不但一批环境执法战线的新兵得以迅速成长,也提高了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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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执法效果如何?基层环保工作者最有发言权。浙江省苍南县环保局党组成员肖建锋认为,“双随机”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违法排污企业具有震慑作用。
大练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2016年9月~11月,环境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各地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统一执法程序和文书,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并通过采取加强培训、开展评比、督查指导等措施,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执法队伍士气得到鼓舞,队伍凝聚力得到加强,基层积极性明显提高。
坚持在实践中练兵。许多省市将大练兵充分融入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如贵州省将大练兵纳入环境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中进行组织实施;河北省将大练兵与正在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土小”企业群专项检查等5个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江苏省把大练兵与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钢铁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湖南、四川、江西等省开展全省环境执法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和案卷评审等活动,树立执法先进榜样,营造练兵氛围,带动整体活动。
切实提高执法能力。福建省、贵州省通过适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交叉稽查等,拓宽了环境监管执法人员的视野,提高了执法水平;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等地充分利用岗位培训、业务学习交流、以案说法等方式,在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理论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环境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福建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抽取省级、市级执法骨干,进驻基层,采取“驻点督导、机动支援、工休错时、昼夜结合”的方式协助摸排案件信息,“老师带徒弟、老兵带新兵”,指导驻地查办重大案件,规范调查取证程序内容。
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多地在大练兵中,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对群众反映的、媒体关注的、领导批示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如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地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专门开通了1部违法案件举报电话;河南省着力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反复被投诉举报的环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各地将严格环境行政执法要求作为大练兵重点,纠正了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统一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规范火电、焦化等行业环境监管信息档案。甘肃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6+1”模式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所有案卷必须利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辅助决策系统办理。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印发《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实施办法》和《环境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以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安徽省安庆市组织编制执法规范化手册。浙江省提出,各地要力争做到熟练掌握现场执法基本要领、精通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熟悉执法文书制作和案件移送、熟练应用移动执法和电子处罚平台系统;天津市强调注重案件查处质量,保证每一个环节都于法有据、程序严密。
在大练兵活动中,各地还及时跟踪督导,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自2016年8月30日《中国环境报》设立“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以来,已刊登各地动态、采访、评论等文章200余篇;北京市、重庆市在活动期间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湖南省等地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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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各地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带头作用。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和创新很多执法练兵的新模式、新经验,并鼓励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执法,有效发挥大练兵锻炼队伍、提升能力、树立形象的作用。
回顾2016年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在落实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方面仍有较大不足,一些地区环境执法没有建立起配合协作机制,一些地方还存在环境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等,但总的来看,这一年的环境监管执法道路走得扎实,法律运用更熟练、联合执法更默契,“大练兵”锻炼了队伍,为2017年环境监管执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