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函〔2014〕91号】省委组织部 省农业厅关于实施2014年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30.05.2014  03:3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经管、能源)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鄂发〔2010〕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14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就实施2014年现代农业人才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层管理的办法,建立人才评价、培训认定、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的工作机制,在全省重点培养现代农业人才3000名。其中,省级层面培养农业产业领军人才500名;市州培养农业创业人才1000名;县(市、区)培养种养业实用人才1500名。
  
  二、培养对象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2010-2020年)>的通知》(鄂农发〔2011〕42号)精神,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重点选拔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人才、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人才,进行系统培训,跟踪培养。
  
  三、选拔方式
  
  省、市、县三级培养对象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分级选拔的方式确定,各级培养对象原则上不重复。推荐上一级培养的人才可享受本级扶持政策。
  
  县级培养对象选拔方式在市州指导下,由县、市、区自行确定,并择优推荐参与市州层面选拔。各县市推荐人选名单由各市州进行分解(2014年5月底完成)。
  
  市级培养对象从市、州评审和各县市区推荐的名额中择优遴选,选拔方式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并按指标分配择优推荐省级培养人选(2014年6月底完成)。
  
  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市、州推荐对象进行审定,确定省级人才培养对象。
  
  四、培养重点
  
  (一)省级培养500名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1、培养对象。农技推广骨干人才1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60名,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能手340名。省级培养人选培养周期一般为两年。
  
  2、培养目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理念、技术或手段,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集约经营、生产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
  
  3、遴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一般年龄在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农业年限不少于5年,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作出突出贡献者。其中:
  
  (1)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需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公益性工作,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性,业绩突出,在全省范围内有显著的示范带动效应。
  
  (2)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综合素质较高。具体按照《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遴选。
  
  (3)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种养能手。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或正式注册家庭农场主。所经营的合作社或农场成立3年以上,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合作社入社户数100户以上(其中农机、植保、水产类合作社成员50户以上),家庭农场安置就业人数3人以上,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成员账户,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种养能手为长期以务农为生,农业经营规模和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5倍以上,发展潜力大。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回乡创业“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优先推荐。
  
  (二)市州培养1000名农业创业人才
  
  1、培养对象。中小型农业实体经济老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电商人才、农村经纪人、回乡“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以及其他创业人才等。
  
  2、培养目标。着力提升人才创业信心和能力,增强对农业的认知和感情,培养其科学决策、创业风险评估、创业计划执行能力,促进其成功创业、稳步创业,实现增收致富。
  
  3、人才培养方案。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农业局(委)协商制定,任务安排见附件。
  
  (三)县级1500名种养大户等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1、培养对象。以农业为主业,以务农收入为主要收入,具有一定的种养殖规模,从事农业3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种养殖大户。
  
  2、培养目标。着力提升其种养殖规模和水平,提高应用科技、把握政策、适应市场的能力,带动周围农民致富。
  
  3、人才培养方案。由当地党委组织部、农业局(委)制定,任务由各市州分解到县市。
  
  五、培养方式
  
  (一)加强培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依托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农技推广体系与示范县建设等项目,举办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培训班、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创业培训班、种养大户培训班。省级500名领军人才培训,由省级培训基地承担,培训资金按人均不少于3000元安排培训补贴。市州1000名创业人才培训任务、县级1500名种养人才培训任务可纳入阳光工程创业类(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类,由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基地或当地农村实用人才基地优先承担。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阳光工程项目要求,规范管理,提高质效。要采取课堂教学、实地考察、现场实训、外出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帮助各类人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奖励扶持,鼓励人才创业兴业。各级认定和培养的人才统一纳入省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分级培养扶持。2014年,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将从入围省级培养的500名人才中遴选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计划支持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省农业厅相关处室和相关行业负责长期跟踪联系和重点培养。优先推荐入选对象参评全国中华神农奖、丰收奖、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等奖项,激励人才创业兴业。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人才的奖励扶持措施。
  
  (三)项目带动,提升人才发展活力。整合粮棉油高产创建、粮食大县、畜牧大县、水产大县、农机购置补贴、经济作物标准园建设等项目资源,集中向农业产业领军人才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倾斜。省人才专项资金按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资助。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财政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管人才、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负责人走进培训教室为农民传授经营管理经验。
  
  (四)宣传引导,营造人才工作氛围。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的宣传,树立一批人才典型,通过农业农村人才立足农村创业兴业的先进事迹,激励、吸引、带动更多的年轻人在农业农村建功立业。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人人皆可以成才的理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重,各级组织、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专项经费、成立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类项目、资金向人才培养倾斜,农业部门要具体负责,整合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经管、能源行业各类项目资源向人才倾斜,在产业发展中发现人才、联系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要切实将综合素质高、群众口碑好、业绩突出的农村人才纳入培养计划,搞好跟踪服务,实现人才与经济协调发展。
  
  (二)夯实人才基地建设,拓宽人才培养平台。省级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将重点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鼓励省级3所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培养基地、市州10所农业创业培训基地、县市85所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积极承担培训任务。省委人才办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部分硬件条件好、师资力量强、人才培养效果好的基地给予资金支持。
  
  (三)开展人才资源调查,做好人才认定和推荐工作。各级组织、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上下联动的机制,在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工作。各地农业局要牵头汇总人才信息,发挥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经管、能源等行业作用,积极摸清各类、各级人才资源底数,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人才,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公开的省、市、县三级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库。省级培养的500名领军人才由各市、州组织所辖县市按照人才标准遴选合适对象,在当地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农业厅推荐。市州、县培养的1000名、1500名人才,由市州制定具体培养方案,报省农业厅备案。各市、州推荐的省级培养人才名单(附件2)、申报书(附件3)以及市、县两级培养人才名单于6月2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联系人:柯枫英 高润保
  
  联系电话:027-878683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现代农业人才培养任务分解表
  
  2、各市州推荐省级现代农业人才汇总表
  
  3、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申报书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农业厅
  
  2014年5月8日

 

附件1

2014年现代农业人才培养任务分解表

市、州

合计

省级领军人才指标

(市州推荐)

农业创业人才(市州培养)

种养能手

(县市区培养)

武汉市

280

40(6)

120

120

黄石市

190

30(3)

70

90

十堰市

240

40(5)

80

120

荆州市

240

40(5)

80

120

宜昌市

270

50(6)

90

130

襄阳市

270

50(6)

90

130

鄂州市

130

20(1)

50

60

荆门市

200

30(4)

70

100

孝感市

200

30(4)

70

100

黄冈市

245

45(4)

80

120

咸宁市

200

30(4)

70

100

恩施州

240

40(5)

80

120

随州市

130

20(3)

50

60

仙桃市

50

10(1)

—— 

40

天门市

50

10(1)

—— 

40

潜江市

50

10(1)

—— 

40

神农架

15

5(1)

—— 

10

合计

3000

500

1000

1500
































备注:括弧内指标为龙头企业人才推荐指标,已入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计划企业》和《2013年产业化领军人才》不再推荐,直接纳入省级人才库。

附件2

各市州推荐省级现代农业人才汇总表

市州:

序号

县(市、区)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人才类别

单位


附件3

湖北省现代农业人才

申报人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农业厅



 

一、个人基本信息

所 在 地

省 县 乡(镇) 村

邮编

地区类型

□平原 □丘陵 □山区

经济区域类型

□农区 □林区 □牧区

□渔区 □其他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照片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户籍

类型

□农业

□非农业

政 治

面 貌

单位名称及职务

文化程度

□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 □大学及以上

毕业学校及专业

获取资格证书情况

□农民技术职称 级

□职业技能鉴定 工种

□绿色证书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其他

获得表彰

情 况

□县级表彰

□市级表彰

□省级表彰

□全国表彰

从事行业

经营规模

年收入

从业年限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申报人才类别

1 生产型 :□(1)种植能手;□(2)水产养殖能手;□(3)畜禽养殖能手;

2 、□经营型: □(4)家庭农场主;□(5)龙头企业经营人才;□(6)合作社管理人才;□(7)农产品经纪能人;□(8)其他

3 、□技能服务型 :□(9)植保员;□(10)食品安全检测员;□(11)种子繁育员;□(12)村级畜禽防疫员;□(13)畜禽繁殖员;□(14)农机服务员;□(15)农机修理能手;□(16)沼气池建设员;□(17)沼气池管理维修员;□(18)其他

4 、□技能带动型: □(19)粮棉油加工能手;□(20)食品饲料加工能手 ;□(21)餐饮业能人;□(22)建筑业能人;(23)其他

5 、□社会服务型: □(24)乡村工作人员□(25)文化艺人。□(26)村优秀干部 □(27)其他

申报

等 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发证类型

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编码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编码


 

二、主要业绩

个人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主要工作业绩简介

(500字以内)绩

(500字以内)

本人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可靠,愿意为当地农民致富创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签名:



 

三、主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所在县(市、区)认定及推荐意见

农业局

负责人:

公章

组织部

负责人:

公章

市州审核意见

农业局

负责人:

公章

组织部

负责人:

公章

注:基本信息汇总录入全省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