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会大局稳定——2015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工作亮点扫描
图为: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首批39名入额检察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资料图片)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精准对接大局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全省检察机关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履职之本,贯彻建设性执法司法要求和省委政法委服务企业发展十六条意见,努力使“护幼、容错、不赦罪”、平等保护、市场经济就是环境经济、司法环境是首要法治环境等观念落实到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
为给企业发展营造健康环境,省检察院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依法坚决查办、坚持惩防并举、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注意方式方法”的五条办案原则;区分个人犯罪与企业犯罪、一般违法与犯罪等界限;对涉企行贿问题,被追诉前主动交待的,依法从宽处理;对涉企案件慎重采取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高度重视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严肃查办向企业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
去年6月,省检察院主动牵头,与湖南、江西两省检察院签订合作框架意见,以检务协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发展。
省检察院召开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专题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打好服务经济新常态“组合拳”:
注重依法保护新兴产业、新型商业模式,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和科技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天河机场、杨泗港长江大桥等100余个重大工程项目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犯罪专项预防重点;在黄石,去年检察机关开展惩治涉企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严惩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经营者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82人,净化企业发展环境;在襄阳,检察机关共帮助60余家企事业单位梳理风险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抓好专项行动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多亏检察官及时帮助我们追回这笔钱,不然黄柏城村2000多村民的新农合新农保不能及时缴纳,可就麻烦了。”去年7月,蕲春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将8万元现金交给彭思镇财政所,该所负责人感激地说。
这是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障民生民利的一个缩影。
去年,在“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领域,我省检察机关抓好各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对207件污染环境等案件和53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案件立案侦查。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惩在惠农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开展促进“三农”建设专项预防,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发展。
促进反腐倡廉 加强检察监督
过去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021人,依法办理了包括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郭永祥、王敏等在内的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严惩严重行贿犯罪,查办行贿犯罪652人。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7人。紧盯群众身边的“苍蝇”,严惩“小官大贪”,查办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86人,在惠农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419人。
一手“打虎拍蝇”,一手抓好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406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077件。充实行贿犯罪档案数据库,向社会提供查询13.8万余次。
去年4月,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在对一起盗窃案进行审查时,发现随案移送的监控录像显示作案人与犯罪嫌疑人尹某在体貌特征上存在差异。经过深入调查,确认案发时尹某并不在现场,随即向侦查机关提出撤案处理的监督意见,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一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12件,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80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33件,采纳意见率9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15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4件,抗诉案件综合改变率80%。在宜昌、黄冈、咸宁等9个地方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9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及时纠正,初步显现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效果。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相关问题1379人次,监督89名罪犯收监执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56件。
深化司法改革 提升检察公信力
去年11月1日,来自我省检察机关的3952名现任检察官参加了入员额考试。这是我省继完成首批12个试点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分两批选拔计入员额检察官3721名;第一批试点院1370名检察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增加了15%;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按照“抓两大、放两小”原则将部分办案事项决定权授予检察官,同时确保检察官权责统一、履职尽责、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在所有基层检察院实行内部整合改革,减少中间层级,提高办案效能;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编制核准机制,优化检察人力资源配置,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财物统一管理。
坚持固本强基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您想到检察院办事,但又不想来回奔波,只需要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将会有检察业务专家在网上为您答疑解惑;您进入‘鄂检网阵’,就可以预约与检察官会谈;生活中有法律问题弄不明白,在‘湖北检察’微社区里,有资深检察官随时与您互动……”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应用技能大比武汇报展演上,我省检察机关借鉴O2O运行模式,深入开展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做法广受好评。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泛开展执法检查,评查案件33631件,纠正各类问题349个;有效推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衔接,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1836人次。
全省检察机关有137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省检察院就司法改革、行政诉讼监督、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规范司法等工作,先后18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和全省重要会议交流发言。(王馨 周泽春 戴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