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地税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2017年,荆门市地税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治办正确指导下,秉承“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工作宗旨,推进税收普法创新,加大依法治税进程,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和新成效。全年有26 篇信息相继被省法制办、“今日头条”、湖北地税、《荆门日报》等各类刊物和网站刊登;鄂州、咸宁两地法治办来我局学习考察法治建设工作,多次作为市直单位代表接受上级的检查调研;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中,东宝区地税局被授予“第一批湖北省地税系统法治基地”;在全省地税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上我局开展法治指导员工作作典型经验交流。
(一)“三项制度”破题试点。 按照省局先行先试的工作要求,在东宝区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凝聚开展试点共识,年初市局把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首要工作任务,列入重点工作,积极研究探索制度模型。反复征求各单位、各层面、各岗位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构建试点基本框架,确立了“一套实施方案、两级分工负责、三项具体制度”的工作模式。即: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市局和县市区试点单位共同承办、分工负责;在一套方案基础上,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推行试点工作确立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夯实了基础。为探索试点工作特色,梳理细化23项公示清单,制作公示模板12个;围绕4类记录方式分别固定记录模式,采购6台执法记录仪在试点单位投放试用;统一了基层11类审核事项清单,2种审核方式和5类审核文书。过市局和试点单位东宝区局扎实有效的努力,三项制度经验初步形成。到目前为止,公示内容25件次;通过尝试影音监控记录音频、视频,固定证据6 份;规范执法案卷20份,有效提升了执法水平。
(二)法治创建提档升级。 在着力打造市局法治机关的基础上,将创建范围扩展,创建方向下沉,制定下发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培育方案的通知》,根据各县市区局自主申报并结合各单位综合情况,选取东宝区局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培育,检查,在按创建标准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突出法治文化、维权D税通等特色工作,东宝区地税局作为全省6家单位之一被评为“第一批湖北省地税系统法治基地”。法治示范创建的经验,吸引了包括鄂州、咸宁法治办、法院等部门前来考察学习,也激发了其他基层单位踊跃创建的积极性。
(三)普法宣传形式多元。 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为宗旨,采取多种形式调制税收宣传“大餐”。 举办纳税服务“大学堂”。 以“纳税信用评价及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为主题,开展了纳税人大学堂,宣讲范围覆盖了全市500多家企业。 开展行风热线“大走访”。 现场接听纳税人热线电话,与记者、现场观众进行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发放税收政策“大礼包”。 编印税政大礼包500套,共9千份。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和纳税人学堂向纳税人发放涵盖个人房屋出租、省内通办、纳税信用评价、“三办清单”、股权转让等内容的资料,宣传税收政策及税收知识,加深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 开通微信平台“大推介”。 依托现有官方微信平台,发挥“互联网+”宣传优势,举办“税宣春风进万家”有奖竞赛答题活动,趣味十足、奖品丰厚,达到了税收宣传精准服务、平台粉丝明显增长的“双赢”效果。 推行纳税保护“大维权”。 通过“维权D税通”及时、高效办理纳税人举报、投诉事项,全年共办理820余件维权事项,赢得了纳税人的交口称赞。 进行便民办税“大调研”。 税宣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与纳税人面对面交流,了解纳税人需求,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办税难点,解决疑难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服务水平的大改进、大提高。
(四)权力风险多维防控。 在依法行政方面 ,健全内部决策规则,完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规则。把地税发展规划、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事关地税事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合法性审查。 在执法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重新进行了调整,完善重案审理程序,增加了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和讨论环节,全年组织了3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案卷10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17年以前市政府发布和本单位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市政府发文3件,其中失效2件,废止1件;地税自行发文11件,其中有效的8份,部分有效的2份,失效的1份。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各单位对2016年办结的所有案卷进行评查,市局集中评查案卷15卷。其中,得分90分占全部集中评查案卷的60%。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分单位下达执法案卷评查整改意见书,以查促改,切实强化案卷评查的督查作用。全面开展“规范执法、防范风险、保障权益”专项检查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欠税、减免税管理等九大方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管理行为。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咨询顾问全面引入基层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大涉税纠纷等事项,2017年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顾问20余次,参与涉法疑难复杂信访事件2次,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5次,有效地减少了税企双方涉税风险,维护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地税形象。
(五)执法素质普遍提升。 将普法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内容,形成全面联动的普法教育氛围,全年,共组织开展包含法律知识学习的培训10余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党员主题活动日学法5次。在湖北财税学院举办培训班对60余名政策法规干部及法治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领导干部建立学法档案,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宣传活动,带头记录学法笔记,撰写学法体会,营造了全员学法、知法、用法的普法氛围。全体干部通过“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学习,我局参与学习率达到100%,单位学员在完成了预定学分的基础上,充分自学,最高个人学习积分达到二万多分。把干部业务考试成绩作为晋升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一大批学习模范脱颖而出,全系统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54人,锤炼出一支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六)放管服集成推进。 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审批,仅保留4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零超时”要求,对全市地税系统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异常追踪。将减免税核准等下放到基层,99%的日常业务在基层办结;简化办事流程和资料报送,企业报送资料减少40%左右。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开展注销税务登记、欠税、稽查、征管等互助事项,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风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认真执行减税降负政策,残保金优惠政策,主动释放政策红利,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减轻科技创新企业纳税负担,今年前三季度共减免税收1.2亿元,真正做到了该收税费的一分不少,不该收的税费一分不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开发运用地方税结算平台软件、上线国地税数据比对系统,国税部门联合实施“四整合两推进”(即整合服务网点、整合办税人员、整合业务岗责、整合技术资源),积极推进“互联网+纳税服务”,推广应用手机缴定税、手机交社保,目前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税为主、自助终端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大厅兜底”的模式逐渐形成。积极推进税收共治,开发税收共治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从源头上规范执法。利用涉税大数据交换与利用,强化“先税后验”、“先税后备”等为特点的源泉控管,全市通过税收共治管控税收 21000万元,有效解决了“营改增”后征管手段弱化带来的税收流失等问题。严肃执法刚性,加强对欠税、滞纳金加收、罚款的规范化管理,启动强制执行措施,实施执法连连拍,一系列举措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依法治税进程加速推进,纳税人法制意识越来越强烈,规范执法要求越来越严格,法治人才队伍要求越来越专业,与这些要求相比,我们的法治理念、法治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制度建设和税收执法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培训与业务工作实践的结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解决和完善“三项制度”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互联网执法公示平台,将执法音频记录与“湖北省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征管记录纸质档案、影音记录的全面电子化管理。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纳入税收法治化和税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协调推进,与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税务稽查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开展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创建活动,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工作相结合,统筹谋划、协同实施、系统集成,减少重复工作,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试点质效。
(二)进一步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 对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评价标准框架,针对基层工作实际,在新的法治示范基地评选上,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确保示范基地质量,通过创建执法严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培育法治创建的“小基地”带动全市地税法治建设“大格局”的形成。
(三)抓好常规性工作。 一是抓好案卷评查。改进评查方式,探索案卷评查结果运用机制,加强日常税收执法案卷的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最新《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把好起草、审核、评估等关口,并按照新的备案文书格式及时报备。三是抓好重大案件审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与金三系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机制,规范审理程序,做到定性准确、法律运用正确、手续完备,进一步提升审理质效。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重点加强法治指导员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税收法治指导员制度的推广工作,定期组织交流培训,强化法治指导员的责任感与法治素养,提高税收法治指导员在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重大事项决议工作中的参与度,最大程度发挥税收法治指导员的效用。二是解决专业人才缺口问题。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取得公职律师工作零突破。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多层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让全体地税干部在思想上树立税收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税收工作实际问题。(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