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京山县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京山县人民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根据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县、镇(区)和政府部门实施调整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保了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县依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京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方面,列出了时间表,规划了路线图,制定了责任书。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标准,结合《京山县县直领导班子2017年度政绩考核目标》,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京山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及目标》,年中结合工作实际和整体推进情况,及时调整考核内容和指标,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有目标任务、年中有检查督促、年末有考核评价,为政府绩效评估提供了依据。
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2017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重点学习《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利用“京山讲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和新知识教育培训,先后邀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省人大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京山,集中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县直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学习培训,近30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县行政学校所有培训班次均开设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请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法律专家授课,对参加轮训的干部开展法治政府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今年开办4期培训班,350余人接受了法制培训。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县统一对办理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对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办理执法证件。对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等重点单位,县政府法制办上门授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达到执法需要。今年来共组织执法培训2次,培训80余人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落实“应进必进”,推动授权进中心、人员进中心、审批事项进中心,坚决杜绝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体外循环”现象发生。简化服务流程,对照全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加快行政审批流程。2017年全县共受理零收费审批事项办件64692项次,免收各种费用438.7万元,即办件的比例已达71%,承诺件首席代表审批达到80%。221个项目总的法定时限5935个工作日,初步确定总的承诺时限1319个工作日,总时间缩短了4616个工作日,平均每个项目减少了28个工作日,提速77%以上。建立中介服务区。以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方式承接多家涉企中介机构实行实体入驻,并建立了信用、考核、淘汰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中介服务平台,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查询、公告发布、竞价交易、监督评价、信用公示等服务。培育中介服务市场。针对部分行业无中介和中介少、服务质量不优、收费价格高、服务垄断等问题,积极引进县外中介机构入驻,完善中介市场。
二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县编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政府职能部门权责清查清理和中介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清理,确定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21项,制定了县级《行政审批管理通用目录》;并以此为依据清理制定了全县行政权力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共规范县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31项,涉及9个行政审批部门、21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工商、质监、食药、农业、畜牧等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持续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行动,严管食品药品市场、严打食品违法行为,保证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县工商局确立了“集智攻关和联动执法”工作思路,对案件从线索收集、研判、办理到归档实行“一条链”管理;成功查处了“南京国通”“幸福一百”等涉案人员极多、涉案金额极高、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网络传销案,办理大案要案成为县工商局依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新常态。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市场违法案件逐年下降,从2012年的1300多件下降到2017年的113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出台《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县长交办事项办理工作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政府重要行政行为工作程序的意见》,为推进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涉及民生工程,如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城区出租车价格调整、公办幼儿园服务价格调整等事项,严格执行法定决策程序,先后对城区出租车价格、公办幼儿园服务成本进行价格监审,利用监审结果进行价格调整,没有引起社会波动。对政府重要工作事项,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等,采取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县政府法律顾问、行业管理专家合议等方式,对重要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对不能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县政府常务会议不予讨论决策,推进了政府决策规范化,行政行为法制化、制度化落实。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荆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县现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审定、缮印、公布、备案、制定、报告程序。2017年对4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理性、合法性、可执行性论证。同时,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件,只要涉及法律问题的,都必须先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合法、公平高效。
三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政府合同多集中在招商引资合同上,为保障招商引资质量,县政府严格遵循事前一名县领导带队实地考察、招商专班起草合同、县招商局法律顾问初审、县政府法制办(含政府法律顾问)审查(重大合同集体审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签订合同的程序,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切实保护政府的合法利益。全年共审查合同68件,签订招商引资合同34份。
四是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县政府从武汉、京山聘请了4名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处理政府涉诉。2017年县政府先后31次组织法律顾问对政府招商引资合同、政府行政性合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提出意见建议,排除政府涉法涉诉风险。督查和指导全县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县各镇(区)和县直各部门均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从2017年起将法律顾问经费全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县政府成立专班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上日程,起草了《京山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县行政审批局和县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强化县政府服务中心一站受理、协同办理,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清单,合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主体合法,处罚程序合法,认定事实确实,过罚适当。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内部监管,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案件由法规股室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名称、法律依据、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度、实施机关等信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控制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情况发生,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加强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监控、全程记录制度建设。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将全县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对执法人员人数、编制性质、财政供养方式、岗位变动状况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执法人员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能力。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京山县行政执法责任管理办法》《京山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京山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规定》。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管理规定。县监察局加强行政执法监察,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信箱等,并对投诉举报事项实行专人受理、专门登记和专班办理,及时查处行政相对人反应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内部监督。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对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直工作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依法定职权、依法定程序、依法报备。县政府工作部门需要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发文的,必须按县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定。2017年,发布“京政规”规范性文件4件,并按备案程序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
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政府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及时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加强议案提案督办落实,保证政府行政权力在监督下运行。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和《荆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坚持执行县政府法制办与县人民法院联系制度,继续执行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抄告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告知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督促指导制度,增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坚持接受司法监督。201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4件,县政府明确专人,积极应诉。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以县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8件, 11个行政单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8件,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设置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信来访接待等平台,在门户网站“晾晒”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承诺等,接受行政服务对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京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京山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等文件,重点推进“简政放权、公正监管、高效服务”,继续推行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启动预算、决算审计结果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及其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6万余条;收到网民咨询、建议、投诉贴近900件,涉及教育、交通、城建、就业、社保、医疗、户口、农业等10余个部门,回复率100%;各级政府、单位、部门收到依公开信息申请39件,办结率100%,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是强化纠错问责。坚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纠错问责,建立部门纪检组、县政府法制办联合监督纠错机制。通过行政复议、督察督办、案卷评查、疑难问题会诊等纠正错误案件1件,发现执法瑕疵178处,发现4条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印制《行政复议指南》宣传册和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创新办案方式,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与信访联系制度,推行公开听证、集体讨论、调解和解制度,主动将行政复议案件所涉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201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经调解当事人撤回申请4件,维持7件,撤销原行政行为1件,责令履行职责1件,驳回申请1件,3件未审结,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坚持县领导信访值班坐班制度,每天一名县领导在县信访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每名县领导都有包保信访案件和信访督办事项,并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大力推进积案化解工作,研究并集中会商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健全村(社区)、镇(区)、县三级信访代理工作机构,着力打造“阳光信访”,信访信息化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县16个镇(区)全部连接了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法治京山建设,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京山讲坛” “领导学法”等活动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通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水平;通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素养;通过扩大监督,提升行政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健全纠错问责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有效施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推进缓慢;三是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引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三、2018年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逐项落实《京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京山建设。
(二)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县行政审批局和县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执法质量。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从根本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探索建立守法诚信联合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联合惩戒机制,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机构岗位明确执法人员职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和纠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机制体制。(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