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部署2019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6.03.2019  15:18

(王世文 贺开峰)近日,水利部、长江委和省水利厅相继发出通知,对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各地各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19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机构改革时期,各级水利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御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要将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各类责任人落实到位,5月上旬前分级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要结合雨水工情变化,修编完善各类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要安排专人负责水雨情统计、水位上报工作。要落实巡查人员,加密巡查频次,做好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要与气象、水文部门强化会商研判,努力延长洪水预见期,提高预报精确度。要及时补充各类物资器材,分级组建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类湖泊水库(水电站)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方案运行。破堤破坝工程必须优化施工方案,确保4月底前脱险迎汛。建立水利工程调度信息跨区域和上下游通报协调机制,水库开闸泄洪时要提前通知受威胁地区和人员,有效防范风险。要严密防范山洪灾害,明确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临时安置方案,提升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对防汛抗旱通讯信息设施平台、视频会商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以及水库自动监测预报设施全面检修维护,确保各类信息畅通。 

通知强调,要坚持基层单位徒步检查与主管部门全面督查相结合的制度,集中力量开展汛前全方位、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时限,绝不能带病入汛;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应急度汛措施,实时监控,绝不能有险无策。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河库违法设障行为,对行洪障碍要坚决、彻底、从快予以清除,及时恢复行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