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度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有关表格的通知

31.10.2014  16:08

各市、州、省直辖市及神农架林区粮食局:

为积极实施“粮安工程”,进一步优化全省粮食供应及应急网点布局,掌握各地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国家粮食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请各市州填报相应调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填报注意事项

本次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有关表格填报工作,是在去年粮食供应及应急体系有关情况调查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入。各地要对本区域今年来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填报有关调查表。具体内容有:

1、2014年度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包括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粮食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情况、各级地方财政在应急供应、加工、配送、储运中的投入情况等。

2、2014年度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情况调查表:包括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演练及培训、应急加工及供应网点布局、信息监测点情况等。应急加工供应网点应区分本地省级、市级、县级三个级别,不重复统计,并掌握与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3、2014年度地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包括应急网点基本信息、应急级别、日处理能力等。应急级别分省、市、县三级,可复填,但不重复统计。要与2013年度调查表相衔接,并注明是否为新增网点。

4、2014年度地方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包括应急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应急级别、日加工能力等。应急级别分省、市、县三级,可复填,但不重复统计。要与2013年度加工企业调查表相衔接,并注明是否为新增企业。

5、2014年度地方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包括应急配送中心基本情况、应急级别、仓储配送物流能力等。“应急级别”及“是否为新增企业”的填报要求同应急加工企业调查表。

6、2014年度地方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包括应急储企业基本信息、应急级别、物流能力等。“应急级别”及“是否为新增企业”的填报要求与应急加工企业调查表一样。

二、相关工作要求

本次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有关调查是实施国家“粮安工程”、加强粮食供应及应急网点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填写应注意与上一年度衔接核对,根据本年度变动情况进行填报,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信息数据真实准确。调查表电子版请登陆省粮食局网站下载,填报后经市州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局调控处。(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覃晓玉、郑从标,电话:027—88874630)。

 

附件:1.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

2.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情况调查表

3.地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基本情况调查表

4.地方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5.地方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基本情况调查表

6.地方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湖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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