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长局松滋分局喜获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4.01.2018  12:24

(付锚)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松滋分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此项省级文明单位是松滋分局首次申报,也是荆州市28家单位新申报成功的一家。

近年来,松滋分局在松滋市委、市政府及荆州市长江河道局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不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夯实文明创建基层基础,不断争做出彩松滋人。该局将文明创建于河道管理工作共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管理。把创建文明单位列为内强基础、转变作风、外树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促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从创建开始,分局一步一脚印,一年一台阶,秉承“献身、负责、求实”河道精神,坚持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民主型、廉洁型领导班子建设示范统领,围绕环境优化、文明服务提质、综合素质提升,打出了一套符合分局的“组合拳”。该局连续三届从松滋、荆州脱颖而出,先后获得“松滋市文明单位”“荆州市十星级文明机关”“荆州市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开创了该局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松滋分局将紧紧依托省级文明单位,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力使文明创建谱写新的篇章,为荆州“壮腰工程”贡献松滋河道分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