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为做好2015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按照全国星评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旅星评发〔2015〕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落实515战略中“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制度’”要求,以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要求,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的管理,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促进星级饭店服务水准和运营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2010版国家标准,使标准要求落到实处,加大星级饭店的退出力度,使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饭店退出星级饭店队伍,保持星级饭店整体质量;二是注重引导饭店科学改造升级,引导饭店重视软件建设,科学合理地将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转化为星级饭店监管工作手段,提升星级饭店软实力;三是不放松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饭店的严格要求,做到不同区域、相同标准,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四是要全面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饭店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复核范围与重点
(一)复核范围
1.五星级饭店
全国星评委将于2015年5月至11月,以“明查为主、暗访为辅”的方式,开展2015年满三年期五星级饭店(附件1)评定性复核工作,全国星评委将重点关注第三方顾客评论网站的在线点评内容,并将顾客投诉较多、业内反映较差的饭店列为重点暗访对象。
2.四星级饭店
省星评委将参照全国星评委的做法,于2015年6月至10月开展2015年满三年期四星级饭店(附件1)评定性复核工作。
3.一至三星级饭店
各市州星评委可参照四星级饭店复核要求,认真落实本地区一至三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并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2015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省星评办。
(二)重点内容
1.标准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如客房面积、浴缸配备等,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5.饭店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或相关反应。
6.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三、工作要求
2015年度全省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的要求开展;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星评委要严格依照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管理,抓好本地区的复核工作;各级星评员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引导的作用;各复核饭店要积极做好自检自查,及时查找并整改不达标问题,做好接受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四星级饭店复核前准备
各有关市州星评委要督促本地区四星级评定性复核饭店对照新版标准开展自查。凡是没有全面停业的四星级复核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申请延期至2016年度复核。
请各市州星评委督促复核饭店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向复核饭店转交《省市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见附件3)。
(二)一至三星级饭店复核上报材料
请各市州星评委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2015年度本地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处理饭店登记表(按附件4格式要求填写,含本地区各级星评委对饭店的处理情况)、星级饭店汇总名单表(按附件5格式要求填写)同时以书面(加盖市级星评委公章)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至省星评办。请认真核对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统计调查管理系统中本地区星级饭店数量、星级和名称,确保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附件4、附件5请以excel格式填报。为保证及时上报复核工作总结,请各市州星评委合理安排复核工作进度,并及时对不达标饭店做出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四、五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名单
2.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3.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4.2015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处理饭店登记表
5.星级饭店汇总名单表
省星评办联系人:钱松华
电 话:027—87124737
复核通知及文件下载:湖北旅游网“通知公告”专栏
湖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
附件 | |
1. 2015年复核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