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档案局印发《2016年度全市县(市、区) 档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21.06.2016  00:14


    近日,黄冈市档案局印发《2016年度全市县(市、区)档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充分考虑档案工作实际,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并作为报省局评选表彰的依据。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管理水平、档案服务能力、档案基础建设、档案宣传工作7个方面,采取百分制考核。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市档案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专班对照考核标准,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评分,同时组织相关科室对完成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各地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估、考核,并进行综合评价排序。

    该考核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