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工商局以“五个三”明确2015年反腐败工作要点
今年以来,黄冈市工商局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近日,黄冈市局制发《2015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倡廉治腐工作进行了再明确、再督办、再要求。
一、 强化教育,推进党的纪律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自觉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开展遵规守纪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
加大纪律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各级党组(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通报制度,保证党的政治纪律在工商部门全面严格遵守。
二、勇于担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化。进一步理清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向领导班子成员传导、向内设机构传导、向基层党组织传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加强压力传导。逐级开展“查工作计划、问工作举措;查工作进度、问阶段成果;查工作落实、问责任到位;查廉情状况,问作风建设”工作动压力传递到位。
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追究主体责任和督责任,并公开通报。
三、纠正四风,抓好队伍作风建设。
营造抵御“四风”持久态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督查和查处工作力度。继续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不廉、为官不俭、为官乱为”等“三不一乱”主题明察暗访,强化督查整改。
业务条线监督管理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办公室、人事、法规、财务等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等领域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加大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对问题线索做到统一管理、定期清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
坚持抓早抓小。继续落实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和廉政风险预警提示等制度,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
五、突出主业,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明确工作重点。以干部人事权、重大资金使用情况、行政审批执法权等重大事项,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事项为重点,推进问题整改。认真执行《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
改进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考核机制。落实履职情况季报告制度。对处理党风廉政问题有匿情不报、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建设。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立全市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资料库,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