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高考2018年全面实施 中考也会改革

07.12.2017  02:28

  原标题:湖北新高考明年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意见”正在制定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方琳 通讯员梁炜

  今天,在省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新闻发布会上,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学敏透露,我省高考改革方案明年全面实施。

  新高考明年全面实施带来五大变化

  我省新高考改革方案明年将全面实施。具体为,在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中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招录全面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按照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高中阶段的学校教育组织管理、教师教育教学、学生学习状态等都将发生深刻变化。

  走班制教学模式将成为教学新常态。由于学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学生选课将变得多样化,学生在很大程度上不再采取固定班级授课模式,变成了“教师不动学生动”,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班”概念将淡化。同时教师面临更强的角色挑战,开始由原来的“买方市场”进入“卖方市场”,将接受学生的挑选。

  学校学科之间均衡发展将成为发展新挑战。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我省将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要求各高中学校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基本教育教学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质量要求开齐开好各学科课程。

  “分层教学”将成为教学“新方向”。由于在理、化、生、史、地、政等6个科目中,同一个科目,有的学生只将其作为学考科目,有的学生则会将其选定为高考选考科目,这就要求学校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分层教学。

  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将成为学生评价新趋势。我省将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这要求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长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全面发展,要求普通高中进一步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将成为教育关注新热点。新高考选考的三门科目,直接决定学生大学里将学习什么专业,以及今后可能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这将改变当前学生进入大学后才思考自己未来职业的局面,这要求学生尽早了解自己的兴趣特点和专业方向,职业生涯规划将摆上学生的高中教育日程中。

  同时,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出台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赋予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中考也会改

  余学敏透露,目前正在制订出台我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即中考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科学合理选才。

  全省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本月,我省将整体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验收通过,则意味着我省义务教育已经从基本均衡过渡到优质均衡。目前,我省已实现“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城乡全覆盖。

  到2020年,我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为完成这一目标,将在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进:

  进一步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通过2-3年的努力,使县域内乡村学校布局合理,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进一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需要统筹安排,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按照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目标,统筹规划学校布局,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有效增加城镇学位供给,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缓解择校热问题。

  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将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全部交给县市区管理,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名校办分校、名校集团化改革,推进一校多区,委托管理,实现在教学安排、教师配备、资源使用、教育管理等方面实质性地均衡共享。

  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做到“三避免一落实”,即避免因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上学远而辍学,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各方控辍保学责任,确保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