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举办2015年 全省食品药品案件两法衔接培训班的通知

07.09.2015  08:1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推进我省食品药品案件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省局与省公安厅决定联合举办培训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9月16日下午报到。9月17日-18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武汉东湖大厦(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231号,省国税局旁,乘地铁2号线或4号线到洪山体育馆下,从D出口出站后左转前行)。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

  (一)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部署、稽查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办等(检察院专家授课);

  (二)食品药品相关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刑事司法取证、行政执法取证及证据转换等(省公安厅专家授课);

  (三)两法衔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与推进措施(省食药局人员授课)。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局分管稽查工作的领导或稽查机构负责人或稽查业务骨干(不区分食品稽查、药品稽查)1名;省局稽查分局、食品监督分局人员。

  省公安厅及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负责人及骨干约125人同步参加(由省公安厅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局负责本辖区县区局参训人员名单汇总,于9月11日下午下班前统一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省局稽查分局,邮箱: [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需加盖市州局公章并由市州局统一寄送省局稽查分局收),逾期未回执单位视为不参加培训,省局不予另行安排。

  (二)市州局负责辖区参训人员管理,并围绕“如何推进本地区的两法衔接工作”,准备好座谈会发言提纲。培训班准备及实施中的相关事宜请及时与省局稽查分局沟通。

  (三)除武汉市9个中心城区局(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省局的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外,其他培训人员的食宿和培训费用由省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省局联系人:朱楷培(稽查分局)  02787111591;13971563768; [email protected]

  酒店联系人:张婵(武昌东湖大厦)    027-67813888; 027-67813999;18672968577

   附: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案件两法衔接培训班报名回执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