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信委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8.02.2018  11:43

(一)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制定年度普法和法制建设方案。制定2017年市经信委普法宣传和法制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委系统2017年普法宣传和机关法制建设作出部署和安排,明确全委法制建设工作重点和任务,突出普法和行政执法重点,明确时间、任务,责任到相关处室,确保全委年度法制建设落到实处。围绕“两学一做”和委中心工作,重点突出宪法、党内法规、相关行政法规和业务相关联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突出时代特点,结合新媒体做好全委系统普法宣传和教育。

2、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利益方建议基础上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认真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各项工作,制定“三个办”事项清单和办理指南表,并及时在委外网及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三是进一步调整完善委行政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工作。一是按照文件审核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求,对政府相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及机关各处室提交的重要合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共审核完成《武汉市行政调解办法》《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法规和范性文件近十余件。二是根据市法制办要求对全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凡是对于上位法或新出台的改革发展文件相违背的文件均提出了清单意见,为我委依法、有效、合理行政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4、做好委行政诉讼指导工作。指导全委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一是指导委集体企业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多次协调沟通法院,为我委取得该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二是承办黄忠汉诉对我委出具的信息公开《告知书》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 

5、积极推进委法律顾问工作。与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合同,依托法律顾问为我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加强行业监管,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1、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担保行业整体水平。一是积极处置潜在风险较大的担保公司。上半年会同各级经信部门对长和、亚飞等涉嫌非法集资和多次被举报的公司进行约谈、整改,发送风险警示函,督促相关区和担保公司尽快整改。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问题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二是开展融资担保行业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区经信部门召开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对全市担保机构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对全市融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进行风险排查。三是落实担保公司巡查制度,按计划分批对全市担保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并纠正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四是加强专排查工作。针对省纪委“督履职、强担当、促发展”电视问政曝光我市两家担保公司扣押客户保证金和关联担保问题,为举一反三,在第一时间内向全市担保公司部署扣押客户保证金和关联担保排查等风险工作通知,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成立曝光问题整改专班对曝光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省经信委作出专门整改报告。五是切实抓好非现场监管。加强对融资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运用,及时督促全市担保公司认真按月和季度填报系统数据,认真审核全市84家担保公司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定时分析,加大对担保行业风险防范排查和监管力度。

2、加强窗口管理,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今年全年窗口共受理审批事项53项、预审186件次,接受咨询服务200多人次。一是严格窗口工作纪律。增强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强化窗口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全市工业发展的责任感。三是严格廉政纪律。窗口人员没有发生一起廉政问题,受到办事企业的一致好评,我委窗口多次获评为流动红旗窗口。

(三)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为扩大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我委认真组织2017年全委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共组织13名相关处室行业监查人员参加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并在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投诉提供方便。

2、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我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电力、煤炭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协调,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严格遵守《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安全保稳定积极作为,全年协调和化解重大安全隐患18处,为全市电力安全有效运行起到保障作用。二是认真检查,保证重要用户电力安全运行。我委年初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配合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整改落实。在春节、国庆、中秋及十九大前对三大火车站、湖北日报集团、地铁集团等重要单位进行输电情况安全检查,保障节日大会期间供用电安全运行。协调东湖风景区滨湖花园入住业主用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三是认真组织召开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武经信【2017】169号)、(武经信【2017】174号)。会上市政府徐洪兰副市长做了重要讲话,对促进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和安全隐患的化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们正对照全市27个重大隐患点与各区进行对接,督促整改。四是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培训和宣传工作。4月份会同供电公司组织了一期全市重要用电户电力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同时,要求将专业

培训工作常态化,定期帮助企业用电作业人员提高电力安全知识。8月份帮助协调东湖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根据企业实际组织电力作业人员专题培训班。继续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武汉晚报》1月13日对春运期间的电力设施安全检查进行了报道。

3、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确定责任的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更新完善。按照工商部门要求,认真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梳理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表的内容,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做好每月报送“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信息平台材料及委内行政执法情况。

4、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按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全力加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一是建立市经信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哪些执法过程必须记录、记录的主体、记录的时限、记录的用途以及归档等内容。二是建立市经信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负责进行法制审核的机构。三是建立市经信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具体内容,确定公示载体,采取有力的公示保障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按照市法制办要求,我委初步拟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这是对电力依法行权方面进行规范。

(四)加强企业维权减负,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1、研究部署全市企业维权减负工作。认真落实《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和《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及时总结2016年全市企业维权减负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企业维权减负和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工作,结合“降成本”总要求,印发《武汉市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权益工作实施意见》(武维权办【2017】1号),对2017年全市企业维权减负工作进行了部署。

2、做好企业负担监测点工作。根据省减负办下达我市的任务计划,组织了50多家企业参与填报国家企业负担调查系统,并对参与填报公司进行填报培训,最终有30多家按要求填报完成。

3、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认真接待企业咨询投诉,认真接访,耐心倾听投诉人诉求,依法依规,帮助咨询或投诉人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的帮助咨询投诉人解决问题。(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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