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电子商务发展成效显著

29.07.2014  18:42
  

  2014年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网上消费群体增长迅速。根据研究机构初步测算,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5.66万亿元,同比增长30.1%。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约1.1万亿元,同比增长33.4%,半年度环比增长7.9%,相当于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在新技术和模式创新驱动下,电子商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形式和流通方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上半年电子商务行业呈现新特点

  一是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传统零售商向互联网转型步伐明显加快,O2O模式(线上与线下结合)从网上团购延伸到家居、餐饮、文化休闲众多领域,大批产业集群转型上网,形成“线上产业带”。青岛红领集团发展以客户定制为特点的O2O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双向互动。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上聚集了广州服装、泉州茶叶、温州皮鞋、诸暨珍珠和袜子等众多在线产业带。

  二是行业巨头竞相上市,中国电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产业融合的加速,京东、阿里的竞相上市深刻影响产业发展格局。在B2C市场,天猫占据51.3%的市场份额,京东占据23.6%的市场份额,第三位的苏宁易购占据5.2%的市场份额。上市后,京东市值360.5亿美元,成为继腾讯、百度之后的中国第三大互联网上市公司。

  三是移动网购进入高速发展通道,拓展网购增长空间。据统计,2014年一季度中国移动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641.9亿元,同比增长140.8%。预计二季度仍会保持130%以上的增长。2014年京东“6•18”店庆中,来自移动端的下单量占总体的比例约为四分之一。移动网络用户通过智能终端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数据资源,企业运用“大数据”可以进行更精准的“预测营销”。

  四是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行业格局体现了互联网特性。2013年全年,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53.38亿笔,金额9.2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1%和48.6%。截至2013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

商务部多措并举促发展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现代流通方式,已经成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商务部在完善发展环境、促进应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引领创新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4年初遴选出第二批30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指导示范城市开展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创新应用试点。推进34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指导示范基地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示范基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应用促进。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完善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引导大型流通企业进驻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改造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研究解决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支持发展行业性、综合性外贸电子商务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链条。

  三是加快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会同国家邮政局选取部分典型城市开展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推动管理制度创新,加强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有关政策和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解决电子商务商品配送“最后100米”问题。

  四是加强电子商务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2014年2月,开通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形成涵盖中央、地方两级,具有统计、监测、信用、业务管理和企业服务五大功能的综合性工作平台。组织编写发布了《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3)》和《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评估报告》。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指标、信用档案等标准研究,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和奖惩规则。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信用基础数据库,建立公开、透明、动态的企业信用记录。推动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督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标准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