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期):厅常务会专题研究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厅常务会专题研究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近日,省厅多次召开厅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厅基层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指出,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近距离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开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促进平安法治湖北建设,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汪道胜强调,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也相应呈现出新的变化。要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盼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汪道胜指出,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也是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完善、提升我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水平。要贯彻落实全国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场会精神,协助省卫计委开好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要认真总结、复制、推广襄阳医调委等专业性人民调解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创出湖北特色的专业性调解品牌,打造出湖北特色亮点。要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专项督办调研活动,成立由厅级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分片包干,对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令、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座谈会议精神、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夯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
汪道胜强调,要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落实所长职级待遇为抓手,完善“一所三中心”功能,整合资源,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的平台,适时召开现场会,命名表彰一批规范化司法所。要大力推动农村网格化管理基层基础建设,运用创新思维将“法务前沿工程”全面融入农村网格化建设进程,争取形成农村网格化建设的司法行政特色。
汪道胜要求,要不断发展法律服务队伍,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要积极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加快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协会“五分开”,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厅基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