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10年纪实系列报道之四
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往往来自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接触到的行政行为的直接印象。作为依法行政的核心环节,行政执法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发生联系最直接、最经常的纽带。行政执法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运行,不仅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效果和效率,也关系到公民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决定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界定行政权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行政权力清单化管理
摸清权力底数、划分权力边界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腐败的前提。
近年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通过行政权力的清单化管理,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将所有权力事项、设立依据、实施流程等内容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清单,让权力公开透明,促使行政机关更加慎重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了权力滥用。
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方案”、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我市确定了市直62个单位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4523项,精简了3690项。严格实行行政权力“准入制”,各单位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权力,不得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及时开展专项行政权力清理,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执行。2012年行政强制法实施后,我市对行政强制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保留市直20个部门160项行政强制事项,对事项依据、流程加以规范,促进了行政强制事项的规范化运行和管理。
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多年来,我市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编制、岗位、执法证件等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开展编外人员、临时工、聘用人员执法专项整治,共收回不符合条件执法人员执法证件156个。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执法证编号、执法类型、执法范围、执法期限等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实行普遍轮训和年度专项培训相结合,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执法人员每五年进行一次轮训,考试合格才能取得执法资格。近年来,有62人因考试不合格未能取得执法资格。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20个学时的专项培训,并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情况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
执法程序规范管理
对执法流程加以完善,加强执法程序的规范管理。法制部门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文书,对40多个主要执法部门的1000多份执法文书进行了文本备案审查管理,对少数直接适用上级部门制定的执法格式文书的部门,指导其根据本级实际予以修订。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执法文书,要求部门及时予以改正和完善。
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减少权力运行环节,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针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案件,组织指导部门建立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检查、案件审理和执行三分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处罚案件由法制机构签署审核意见。
市直32个执法单位出台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建立“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2013年,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涉案人员30人。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我市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严格考核并进行情况通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简易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五类案件案卷的评查标准。每年以抽查、现场评查、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近3年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964卷,对1725份重大处罚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出台效能监察办法,将行政决策、决策执行、政务服务等15个方面107项行为纳入了效能监察范围。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自2013年以来,已对53人实施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