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到了,十堰市工商局提醒你这三种广告套路你必须知道
双11来了,上网,看手机,都是广告,乱花渐入迷人眼。认清广告套路,警惕广告诱惑,不要被忽悠。
套路一:穿马甲的广告。
简单直白式的弹窗广告、网幅广告、标题党广告可能让人烦不胜烦,但一些穿马甲广告藏的深,默默的左右你的选择,误导你的双眼,一定出乎你的意料。买家在购物平台上搜索商品时,会看到与搜索关键词相关的商品搜索列表,买家通常可能认为所有的搜索结果都是根据自己设置的搜索词、筛选条件所自然排序的内容,其实不然。这些内容也就是通常卖家所购买的淘宝直通车、京东快车等广告服务。还有“掌柜热卖”“HOT”“商品精选,这些都是付费广告。此外,百度、360搜索广告也是如影随形,所有,必须识别清楚广告,守护我们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套路二:谎称低价的广告。双11,诱人的就是低价。广告中以“抢红包”、“购物券”、“优惠券”、“秒杀”、“折上折”、“全场三折起”、“低至五折”、“惊爆价”、“仅限今日“等打折、领券、发红包等为名,警惕先涨价再打折,或者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推售商品。
套路三,任性发布或转发的广告。卖家通过电商平台、QQ、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互联网广告不能再任性,广告主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绝对化用语、虚假违法的广告都要担法律责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要三思而后行,转发广告也要承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
提示:
1、保持理性不贪小便宜。
对所需物品进行筛选,罗列清单,结合实际需求购买,不要盲目冲动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增强防范意识不上当。
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大型电商平台,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付款方式。关注平台和商户的信用评价情况,警惕卖家刷评论和刷销量。
3、提高维权意识减少损失。
若有纠纷,大胆维权。在与卖家、交易平台协商不成后,可再向卖家所在地或网购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