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司法局打造“四大平安”工程强化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松滋市司法局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打造“四大平安”工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构建市、镇、村(居)、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工程。深化调解组织层级架构的建设,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我市在16个乡镇全部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构建了市、镇、村(居)、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完善了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365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6个,村(居)调委会273个,企事业调委会66个,第三方调委会10个。
二是壮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程。我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定纷止争的作用不断凸显,在发挥群众自治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显示出了其应有的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截止目前,我市已组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2个,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并将进一步拓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今后将逐步建立劳动争议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和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三是强化跨省、跨市(县)边防联调联动工程。进一步完善强化卸甲坪乡、洈水镇、刘家场镇、万家乡和杨林市镇要与湖南省毗邻边界地区边界联防联调组织的建设,进一步深化与其它县市区的毗邻边界乡镇联防联调组织建设,联合成立领导小组。派出所、司法所和信访维稳办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综合配套、运转有序、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发挥边界联防联调组织的作用和效能。
四是拓展与深化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工程。我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和市经信局指导企业依法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企业所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督办落实。100人以上的企业原则则上要成立3至5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托企业工会或者安保部门设立。(雷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