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28.11.2014  11:4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湖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11月27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在消防支队六楼会议室召开市直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曾国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银轩,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市41家火灾高危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吴炳贵主持。

会上,咸宁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葛志英组织学习了《湖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银轩对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分析了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分别与41家火灾高危单位代表签订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书。

市政府副市长曾国平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单位消防自主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消防管控制度,,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疏散和灭火应急演练,提高本单位员工火场逃生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坚决履行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公开承诺,切实发挥火灾高危单位在社会单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要切实抓好《湖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消防部门要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决策意见建议,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整治火灾高危单位存在的隐患,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