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全面完成
16.12.2015 17:0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3个区编办正式发文,批准成立该市区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标志该市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一是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文件明确将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农经局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并入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经局负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给予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区农经局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满后,改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二是调整区级相关机构。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籍股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设立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区国土资源分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各乡镇及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登记受理窗口。
三是核定人员编制。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5名,华容区核定事业编制4名,梁子湖区核定事业编制4名,均从各区国土资源分局系统内调整。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6.12.2015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