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出台《天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23.11.2016 17:05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39号)精神,结合天门市实际,特制订了《天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八条,医疗救助采取即时结算救助和医后救助两种方式。办法重点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相关责任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具有内容丰富,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据了解,天门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重点、托住底线、公开公正、统筹衔接、高效便捷的原则,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等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科学确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救助水平。(天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23.11.2016 17:05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