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以“四项措施”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当阳市坚持以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为引领,全面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有力推动了法治文化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推进落实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全面落实宜昌市《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将法治文化列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争取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宣传、同考核;充分运用公共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二是强化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按照《当阳市“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当阳市“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推进方案》的要求,遵循自发、自主、自费和必要扶持的“三自一扶”原则,认真落实《“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着力打造“三个一批”建设任务,即一批“法治文化示范户”、一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力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治文化大餐。加强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典型经验推广和品牌创建力度。大力推广“凤平法治文化餐馆”、“青山调解室”、“明生调解文化大院”、“岩屋庙法治文化小区”等品牌经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样板。
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当阳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企业、学校)”活动,重点推进法治文化进校园,高速路口法治文化大型T牌建设。全力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街道(法治长廊)、法治小区、法治院落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评选命名活动,组织申报宜昌市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大培育扶持力度,选树新的更多法治文化示范户,深入挖掘典型,参加全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申报工作,宣传推荐对象,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健全法治文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健全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机制,调动文化事业单位、商业演出团体、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性,打造一批具有当阳特色的文化精品;多渠道筹措法治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健全法治文化建设保障机制。(吴永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