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工商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十堰市工商局自12月20日起组织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一、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该局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把握工商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工作职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突出监管重点,增强整治实效。通过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强化案件查处等措施,突出重点,增强整治实效。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花鸟市场、旅游商品市场等人流量大、交易集中的场所的监管。二是突出重点内容。查经营者主体资格,看是否存在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经营行为,查验经营者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来源,看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商品交易市场是否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对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三是加强对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网站的重点监控,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消费维权,注重行政引导。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一线监管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举报查实的,要迅速予以处理。以开展文明城市、十星文明诚信市场等创建活动为契机,以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引导市场经营者、开办者履行自律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合法来源证明和经营资格的,及时制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