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完善“三制”优化固定资产管理

13.07.2015  11:38
 

近年来,仙桃市工商局针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使用、报损、处置等环节,建立了一套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新机制,促进了“节约性”机关建设和廉政建设,为加快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基础。

完善“三定”责任机制。 一是定机构。为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管理,该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二是定制度。出台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重要商品集体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报损、报废、出租、出借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三是定目标。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商所目标责任制,细化扣分项目,对管理工作没有到位和出现过错的,分别扣除相应的分值。这样,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用“刚性”的责任制加以强化,增强了责任意识,堵塞了漏洞,避免丢失、损毁、侵占、挪用等现象。

完善“三化”落实机制。 一是购置阳光化。该局成立了以监察室、财务科、后勤中心及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集体采购领导小组,对大宗商品和重要商品统一实行集体采购。购置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注重质量、公开价格、小组成员全员参与的原则。每一个环节、每一样物品都有专班人员跟踪管理、全程负责,做到阳光、透明。二是配置合理化。该局在安排固定资产采购预算时,严格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总体原则,把基层作为全面考虑的对象,注重向基层倾斜,优先考虑基层工商所工作急需的办公设施设备、装备执法条件和办公环境。现在,全市19个基层工商所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执法车辆等办公设备均已按工作需要配备到位。三是处置规范化。我们把规范化作为处置国有资产的主线,建立了一套程序规范、公开公正的资产处置管理新模式,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最大化。

完善“三严”监督机制。 一是严备案。该局建立完备的资产管理数据库和完整的资产管理档案,实行“一物一卡、一人一卡、一部门一总账”,人、物、卡相对应,对固定资产配置、保管、使用、移交、报损、处置全程登记备案。二是严程序。所有资产的购置和处理严格按程序执行。处置国有资产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处置。在对陈场、郭河、沙湖、西流河等工商所的办公楼进行处置新建时,严格按照程序,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后,将处置报告上报省局、省财政厅。省局批复后,在媒体上刊登处置公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三是严纪律。该局从资产的计划购置、资金筹措,到实物采购、使用、调配和处置,实现资产管理全过程的无缝化操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对资产管理不善的照章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