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工商局四项措施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10.03.2016  10:53
 

春耕生产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农资市场消费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杜绝各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潜江市工商局通过四项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一、压实监管责任。制发“红盾护农”实施方案,在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的同时,实行局所队层级负责制,对农资市场确立定人定岗定责监管,督导各监管执法队增加检查的频率,做好市场检查记录,掌握农资市场的动态情况,及时录入业务系统,并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经营户的责任与义务,以便及时掌握农资市场动态。

二、扩大舆论宣传。通过“315”活动现场宣讲、各类媒体以及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为契机,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方面的相关知识,向农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消费维权便民联系卡,广泛宣传红盾护农的有关举措,并通过“12315”维权热线,及时受理农民朋友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处和调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农资经营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的要求,实行网上备案与书式备案相结合,建立农资经营户书式档案,将经营户的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情况全部装入档案,将动态监管和静态监管有效的结合起来,推动农资监管规范化。同时对农资经营户“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引导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农资经营档案”,规范农资经营者建立并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及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对不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的经营者予以查处,完善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四、强化执法检查。农资市场的许多问题都是在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在农资上市的集中期,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检查频次,从查营业执照、经营者仓库、进销货台帐建立等方面入手,重点对种子、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农机器具及其配件等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等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样送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农资,及时督导立案查处,并做好巡查文书记录和专项检查信息录入工作。

(潜江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