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刺伤岳父妻弟 获刑6年1个月
12.07.2014 19:54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 焦步宏 万维昂)一对小夫妻吵架闹矛盾,双方家人没有从中化解而是火上浇油,结果酿成血案。近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赔偿二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吕某与小芳(化名)均为90后,二人同住一个小区,2012年两人相恋并结婚,婚后不久便因日常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13年10月,吕某又与妻子吵架,小芳一气之下便搬回娘家居住,小芳的父母见女儿受委屈,便想找亲家讨要一个说法。
2013年10月5日上午,小芳的父母来到吕某居住的小区,在小区的草坪与吕某的父母相遇,四人一见面就发生激烈争吵,相互指责对方的子女。外出回家的吕某刚好见到这一幕,顿时怒从心起,快步跑回家中,拿起一把匕首又冲下楼来。小芳的弟弟小强(化名)得知父母与人争吵的消息,这时也赶了过来。吕某与小强一碰面就扭打了起来,小强人高力大,吕某被连续踢了几脚,吕某恼怒异常,拿出匕首,朝小强的腹部刺去,小强应声倒地。小强的父亲见儿子被刺倒,连忙赶来夺取吕某的匕首,也被吕某刺中右手肘。围观的群众见状纷纷上前,夺下了吕某的匕首并打电话报警,公安干警赶赴现场将吕某抓捕归案。
经法医鉴定,吕某的岳父石某、妻弟小强均构成重伤二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夫妻间的小矛盾,酿成两个家庭的大悲剧。血案发生后,吕某与小芳的的婚姻也随之解体。夫妻间发生摩擦是很正常的事情,此时双方应相互谅解、宽容,双方的父母家人应从中调解,及时化解矛盾,而不应添柴加火,激化矛盾,否则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恶果。常言说得好:家和才能万事兴。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12.07.2014 19:54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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