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届政府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1.02.2017  16:07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积极提高履责能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工作,有效促进了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局五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握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来抓,把它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徐冬先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有5名专门人员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016年专门印发了《2016年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责任分解方案》,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分解到机关各处室、单位,确保责任落实。

(二)积极构建法治人社。201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武汉市法治人社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我局出台了《武汉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努力在全市人社系统建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营造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氛围,我局率先在市直部门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通知》和《武汉市人社领域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指引(试行)》折页和法定途径清单宣传板。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法定途径优先信访事项纳入法定途径进行处理,该项工作得到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和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的充分肯定。

(三)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会议,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目标和要求,切实做到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各处室、单位工作目标的一项主要内容,作为年终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挂钩。建立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局长办公会制度,法制部门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制定过程,确保决策合法有效。建立行政争议案件分析报告工作制度和执法建议书制度,每年对行政争议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对案件特点、败诉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局领导及全局干部职工通报,同时针对在行政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制作执法建议书,送达给相关处室、单位,建议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预防,促进全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先后出台了《武汉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范。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党组中心学习理论组专题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对贯彻落实各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利用局长办公会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明确局领导班子年内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专题研讨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二是以学法用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普法宣传、配套文件清理等一系列活动。三是做好普法宣传。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初,按照国家人社部和省厅及局党组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了《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共组织各类培训班39期,培训5600人,印制《社会保险法》20万份、《工伤保险条例》10万份,《三法一条例》5000本。全市人社系统各咨询点共接待咨询6500余人(次),制作宣传横幅22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本)。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十周年,策划开展“医保十年•情系民生”主题宣传活动,展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10年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做出的重大贡献。2013年围绕《劳动合同法》修订,举办专项培训班,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宣传法律法规,市民反映热烈,收效良好。2014年12月4日,与新华街取水楼社区居委会联合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志愿者活动,在新华街取水楼社区居委会设立咨询点,对社会保险法、我局社会保险服务进社区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宣传,并解答了社区居民关于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等各方面的咨询提问,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并向全体局领导和局机关各处室配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加强对机关全体干部的宪法教育。2015年结合全省统一部署,对武汉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2016年,结合“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与人社部信息中心、湖北省人社厅共同举办“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走近社保卡”活动,并在武汉市市民之家搭建咨询台,现场解答广大市民关于社保卡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现场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宣传资料5万余份。并在全市开展以“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为主题,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四是认真维护政务微博。积极运用微博普法平台与网友进行互动,目前我局微博粉丝总数达到了30万个。五年来,在中央、省市报刊、网络刊登宣传稿件5000多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整合职能,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我局坚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出了事项最优化、服务最便捷、流程最完善、办理最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环境。

(一)确保审批权限集中。我局成立了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审批处,在局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行政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处,在2012年9月份之前顺利完成了行政审批专门机构的组建并整建制迁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通过依法整合、优化流程和精简效能,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要求,实现了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内设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杜绝了“体外循环”“双规运行”“前店后厂”等问题,真正实现了内部综合审批。

(二)严格标准规范审批。根据我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的试行意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标准,依法依规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批准工作。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实施了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的操作细则,在行政审批咨询、受理阶段,窗口人员全面、准确、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受理前所需要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及相关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行政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对较复杂行政审批申请组织相关处室开展调研、论证、核查等工作,积极指导、监督、协调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工作。坚持审批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和审批服务窗口公布详细的审批办事指南,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资料要求、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投诉咨询方式等进行了全面的公开,并对办理过程提供短信通知、网上和电话查询服务。

(三)优化流程高效服务。按照市治庸办“三减一放”的要求,积极简化审批流程,除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格认定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以外,所有事项均按照受理、审核、批准“三步走”的审批程序办理,台港澳人员在汉就业许可等部分事项采取受理-审核-事后批准补签的特殊程序,实现了即时受理、即时办结,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和办事企业。目前我局驻市民之家行政审批窗口共计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6512件,按时办结率100%,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电话抽访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我局窗口先后被授予“市直机关党员示范岗”“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党员先锋示范岗”等荣誉称号,窗口工作人员全部被评为“服务明星”。

(四)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对全局系统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全部按照权力名称、权力依据、三定方案、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条件、办理期限、需提交的材料、承办机构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整理。2016年度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印发了《关于调整和规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4号),共保留行政权力8类37项。

三、规范管理,加快人社领域立法进程

长期以来我局坚持将规范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政府法制监督、推进我局依法行政进程的一件大事来抓。

(一)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政策法规处的一项重要职责,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初审报备工作,为有效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机构、人员等多方面的保障,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规范文件制定程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注重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制定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发文处室,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二)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照现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将现行有效的执法依据、适用条款、法律责任、执法程序等内容编印下发,为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创造便利条件。我们将清理结果同时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保障服务网上公开发布,让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2016对与我局工作有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了与我局有关的规范性文件38部,清理意见为:失效不再执行的8部、失效需要重新制发的4部、暂时无法重新制发需要延长有效期的23部、已经重新制发的3部。5月份启动了我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三)积极开展立法工作。积极做好立法草案起草工作,注重征求社会群众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增加公众知晓度,按时制作《市政府规章立项建议书》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2015年完成《武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立法工作,《武汉市集体合同办法》已报市政府进入立法程序

(四)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2012年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武汉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11]155号)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武汉市驻军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武汉市集体合同办法》、《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6项规章实施情况,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并形成了专项评估报告,得到了市政府法制部门的充分肯定。

四、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水平全面提升

(一)促进科学决策。及时对我局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出台了《市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各项程序,为我局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达到论证合理、程序合法、执行有据、群众认可的要求提供保障。

(二)降低决策风险。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有效做好风险防控,2016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市人社局重要行政服务事项提交集体研究制度(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人社局重要行政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明确了凡重要行政服务事项提交集体需经集体讨论通过的工作流程。

(三)建立顾问制度。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武人社办 [2016]28号),在我局系统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目前除局机关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外,我局已有6家局属单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另外还建立了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家智库,为人社事业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根据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建章立制,细化流程,明确责任,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实行公开执法人员证件、公开行政相对人法定权利、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的“五公开”。严格执行案件调查与处理相分离、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落实三步式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人员执法主体资格完备,2016年上半年牵头组织了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两证”考试及换证工作,193位同志参加了考试,有186位同志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96%。严格按照行政行为全过程留痕工作要求,对所有案卷材料均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实行一案一卷、分类保管。在2015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参评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案卷均获得96分,居全省第一。

(五)做好案件办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要求,出台《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通知》,全面部署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明确了机关负责人轮值出庭的制度,2016年9月23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辉同志到武昌区参加了行政诉讼庭审。五年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争议和监督案件984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相对滞后,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仍较淡薄,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完善,现有制度还没有很好地运作,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十八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体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武汉建设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结合部门工作特点,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干部职工增强现代法制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